危机的最终解决,必须依赖处于危机漩涡的国家切实有效的财政、经济和金融的整顿计划,而不是源源不断地伸手要钱。况且IMF总的借贷能力是有限的,只能在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提供必要的援助,无法为全球金融体系提供高枕无忧的安全网。对像美国、日本、法国等举足轻重、债务规模高企的经济体而言,更不可能依赖IMF解决本身问题。
近期, 不断深化和中东、北非经济形势剧烈动荡,日益暴露出IMF原有贷款机制的局限性,特别是在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等大型经济体可能陷入危机的紧要关头。所以,从当前情势考虑,IMF需要在贷款规模和危机响应速度上有所“行动”。
“当然,此次推出扩大贷款规模的规定,目的在于稳定信心,撬动更多的私人资本和国际资金参与危机救援。”王家强表示。即使扩大贷款规模至储备额度的10倍,相对于这些国家在未来两、三年内数千亿美元的债务融资需求而言,仍然只能提供不到50%的融资帮助;相对于高达GDP120%以上政府总债务规模而言,更是杯水车薪。快速融资机制对发生突发性政治、经济与金融动荡的国家而言将会产生良好效果,因为在中东、北非等国家,并不缺少外部的流动性和资金来源,缺的只是稳定的经济环境。
潘向东也认为,就目前的组织框架与资金实力分析,该项措施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因为IMF相当于国际收支的记账机构与汇率监督机构,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平衡时进行援助,其资金来源是成员国认缴份额,规模非常有限。
尽管如此,潘向东表示,作为欧债救助的三大主体之一(欧洲央行、欧盟),IMF此举表明其除了前期对成员国提供份额内借款外,开始主动扩大救助规模。实际上,国际社会一直呼吁通过IMF来进行救助,主要是通过扩大IMF资金规模的方式来增加其干预能力。但这不可避免地涉及到IMF的投票权问题,需要复杂的程序通过,而且欧洲不愿失去在IMF中的主导权,因而一直没有实际的行动。IMF此举表明它可以在不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加大对欧债的救助力度。
王家强则认为,危机的最终解决,必须依赖处于危机漩涡的国家切实有效的财政、经济和金融的整顿计划,而不是源源不断地伸手要钱。况且IMF总的借贷能力是有限的,只能在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提供必要的援助,无法为全球金融体系提供高枕无忧的安全网。对像美国、日本、法国等举足轻重、债务规模高企的经济体而言,更不可能依赖IMF解决本身问题。从这个角度看,IMF的努力更是在警示那些危险的系统性重要经济体,IMF最大的能力就是如此,各国解决债务危机需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