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伊美尔等22家医疗机构被罚 吊销广告发布资格
山东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对济南伊美尔美容整形医院、济南华侨医院等22家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吊销了其发布医疗广告的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山东省卫生厅日前给各市卫生局发出鲁卫医字〔2011〕100号《关于公布我省第二季度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我省第二季度医疗广告监测结果显示,部分医疗机构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省卫生厅已撤销济南伊美尔美容整形医院等2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这些医疗机构包括济南伊美尔美容整形医院、济南华侨医院、东营东康医院、青岛市北京北医院等。省卫生厅要求,各有关市卫生局将通知传达到辖区内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同时各有关登记机关按规定进行记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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