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区消费者杨先生,2009年12月购买的一台“三星”牌彩电,可他买回家使用时感觉图像不清晰、视觉效果差,最终厂家特约维修单位多次上门检修,问题依旧,杨先生要求更换或退货,未果。
而“三星”彩电厂家特约维修单位和商家均认为杨先生反映的故障不存在,图像显现属于正常现象,不存在商品质量问题。杭州市西湖区消费者协会4月底受理投诉随后开展调查。经了解,杨先生认为该电视机存在的问题与厂商意见分歧较大,他们日前已建议杨先生通过国家权威检测部门进行鉴定,但杨先生不予接受,致使调解没有成功。为此,西湖区消协告知杨先生,未调解成功,可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