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达州消委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
2009年达州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80件,已处理2560件,处理率达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
“硬”化宣传提升形象
2009年3·15期间,达州市消委会在达州市电视台每晚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节日气氛。3月13日,达州市消委组织各成员单位,在达州市中心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启动仪式,达州市委市政府和市消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参加,各职能部门和企业组织了17个方队,消费者1万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11个职能部门开展了咨询和接受消费者投诉,现场受理投诉58件,当场处理36件;5家医院义诊;现场讲解了假烟、假酒、假药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的真假辨别知识。
重视调查服务社会
2009年,达州市消委会按照四川省消委会“居民消费状况及预期调查通知”要求,选择通川、达县对8城镇社区,进行了240份问卷调查;选择达县、大竹、开江3个县,每个县抽选4个乡镇,完成了240份农村问卷调查;分别召开了城镇、农村座谈会各1次。按照省消委会“家电下乡调查通知”的要求,达州市消委会选择了渠县,确定了3个乡,完成了180份调查问卷。
发挥职能有“投”必“应”
达州市消委会在2009年中重点解决一些群体投诉,对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大竹县消委会在2009年5月接到投诉,邓某年已80多岁,购买某品牌治疗床一台,价值13950元,使用后,发现宣传的治疗效果不明显,且在使用期间邓某病逝。其子女要求退货。经大竹县消委会多方调查、调解,最后店方同意一次性退还货款8000元。达县新胜乡范某于2009年8月17日,在该县麻柳镇中心街蒋某的电器门市,以1900元价格购买的一台“中意”电冰箱。2009年8月23日,该冰箱突然发生燃烧,导致家里的“康佳”电视也发生爆炸。消费者要求经销商赔偿遭拒,于2009年8月25日向达县消委会麻柳分会投诉,请求维权。由于起火的原因难以确认,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后经调解,达成了由冰箱、电视生产厂家各向消费者补偿一台同品牌型号的新电冰箱和电视机。
完善网络效果显著
按照四川省消委的要求,达州市消委积极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地消委会根据本地实际,建立自己的网页或电子邮箱,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目前,达州市消协开通了消费维权网,市县级消委会都建立了自己电子邮箱,信息基本上实现了网上传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