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质疑所换屏幕存先天故障
惠普总部称新配件可重新计算“三包”期,但用户仍担心“延保两年”承诺难兑现
自从本报关注惠普笔记本电脑屏幕故障问题以来,陆陆续续接到许多读者和惠普用户的电话和邮件,反映惠普笔记本电脑屏幕的质量问题。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惠普总部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对于更换显示屏的笔记本用户,所换新屏的“三包”期仍为两年,而非之前惠普金牌服务中心维修人员所称的延保3个月。与此同时,使用更换屏幕后故障重现的消费者们发现,惠普金牌服务中心为他们更换的新屏幕,竟和原先“闪屏”的旧屏幕生产商、型号、生产日期完全一致。
惠普称新换配件可获得两年保期
惠普金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根据惠普总部的内部规定,更换的新部件将延长3个月的保修期。惠普用户们则认为,既然是更换了新部件,那么新部件也应当享受到国家规定的2年“三包”服务。3日下午,记者终于与惠普总部投诉部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直接否认了惠普金牌服务中心的说法,表示换屏用户的新屏幕可以重新享受为期两年的“三包”服务。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国惠普会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三包”规定。由于笔记本屏幕是主要部件,只要笔记本电脑在“三包”有效期内,更换的显示屏自更换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两年的保修期。她建议消费者保留好购机发票和送修记录材料,以便于再次出现故障时计算新屏幕的“三包”期。
至于惠普公司内部是否如惠普金牌服务中心所说,制定了延长3个月保修期的规定,该工作人员没有做出正面回复,只是说:“关于保修期限问题,以我们(指惠普总部)的答复为准。”
“延保两年”承诺用户担心难兑现
尽管惠普总部工作人员表示新配件的“三包”期为两年,但记者注意到,惠普官方网站上的《惠普关于14.1英寸、4:3比例显示屏事件致客户书》中却并没有涉及更换后的新配件能获得多长时间的保修期。截至记者发稿时,惠普官方也没有发布其他的声明文件,明确告知消费者新屏幕可以重新计算“三包”期。
几位南昌地区的惠普“闪屏”用户告诉记者,惠普金牌服务中心从未告知他们换新屏后可以重新计算两年的“三包”期。由于对国家相关部门所做规定不了解,他们担心一旦过了3个月的延保期,所换屏幕再次出现故障时,得由自己为维修费用买单。
惠普官方没有明确告知用户延保期限,惠普金牌服务中心也未正确告知用户延保期限,那么消费者在延保期内再次出现屏幕故障时,维修问题该如何解决?一位自称“小兢”的用户向记者描述了他的再修经历:他的HP540型笔记本曾因“闪屏”更换过一块显示屏,但之后问题重现。他曾向惠普总部发邮件咨询换屏的延保期限,被告知可以重新计算保修期。但向当地惠普金牌服务中心咨询时,对方却坚持按原先的保修期限计算。
“惠普工作人员在回信中说,保修政策以他的答复为准,可是他的回复金牌(指惠普金牌维修中心)不承认怎么办呢?我是要拿去金牌修的,金牌不承认,说多久也是白搭啊!”“小兢”感慨道。
用户质疑惠普所换屏幕存先天故障
除延长多久保修时间的问题外,一些细心的用户还发现,惠普金牌服务中心为他们更换的屏幕与之前存在“闪屏”问题的屏幕是同一生产商、同一型号、同一年份生产的。他们很担心这块更换的屏幕是否也会如“前任”一样,使用一段时间后就“闪”个不停。
某个由“闪屏”用户自发组织的维权团体向记者发来了一份2009年10月的屏幕信息统计表,表中列举了214名“闪屏”用户的QQ号码、送修日期、送修型号以及换屏型号。记者发现,所有送修的屏幕型号均为“LGPhilipsLP141WX3-TLN2”,而更换的屏幕中除了少数“Samsung141AT03-H01”型屏幕外,绝大多数的用户都换上了同样的“LGPhilipsLP141WX3-TLN2”型屏幕。其中一位景德镇的用户于2009年7月10日更换了这一型号的屏幕后,当年9月7日又因“闪屏”故障将电脑送修,间隔不足两个月。
《惠普关于14.1英寸、4:3比例显示屏事件致客户书》声称“某家行业标准笔记本电脑显示屏供应商的一款14.1英寸、4:3比例的显示屏出现了问题”,但并未告知究竟是哪家显示屏供应商的哪款显示屏出现了问题。
“如果是‘LP141WX3-TLN2’型屏幕存在问题,为什么又要给用户更换同一型号的屏幕?更换的屏幕是否也存在问题?”有用户质疑道。“更换的屏幕并不存在问题。”惠普工作人员否认道。对于为何一些用户所换屏幕与之前的故障屏幕的型号、制造日期完全一致,该工作人员表示将会由专人回复记者。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惠普方面对此做出的任何反馈。
□文/实习生成锦霖 记者陶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