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龚汉斌报道:“小区物业在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小区电梯内安装广告,而投放广告的收入业主也不知去向。”昨日,家住省城朝阳中路的名爵府的业主刘女士向本报投诉。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名爵府小区,在刘女士居住的8栋一部电梯内看到,电梯内共设置了3块广告牌。根据其他业主反映,他们楼栋的电梯内同样设置了广告。“这个现象已持续两三年了。”刘女士说,电梯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因此电梯的所有权应该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若要在里面设置投放广告的话,应该征求全体业主的同意才可以投放,而且投放广告的收入也应该由全体业主所有。然而,她所在的小区物管却在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在电梯内投放广告盈利。而且对于这笔收入的去向,业主们也不知用在何处。
对此,名爵府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殷先生说,该小区仅有282户业主,而物业公司在小区内的收支出现不平衡,每年要支出费用50多万元,但收取物管费用也只能达到44万元,属于亏损经营。而且,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请进来的,因此他们在取得开发商认可的情况下,在小区13部电梯内投放了广告,广告收入则用于贴补支出,这笔收入也都是用在小区内的管道维护等方面。至于业主反映广告收入使用情况未公示一事,殷先生称,因小区内的业主委员会两三年来一直没有成立,但小区一些有威望的业主清楚这笔收入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