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关于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公示表受到了网友关注,总共303份公示名单中,来自庆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就占到146人,比例占到48%。昨日,此事在国内各大论坛热传,大家很不解:难道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团购了吗?
疑点一
同一公司申购者占近5成
最早提出质疑的是华商论坛网友“有俩酒窝”,他所发的网帖《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购各种造假曝光,看一看都是哪些人造假买房!》迅速引起全国网友的关注。在帖中,“有俩酒窝”贴出部分申购西安经济适用房的人员名单以及公示情况。名单中包括申购者的个人信息以及配偶及其子女信息,另外还有申购者的证件号码、所在单位、收入和现有住房情况等信息。
受到“有俩酒窝”和其他网友质疑的是,在今年10月21日~11月1日公布的《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公示》第1078批至1082批的名单中,共计303位申购者,其中有146份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显示为庆安集团有限公司,占抽样比例的48%。“难道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还可以团购?”的传言也在网上不胫而走。
记者查阅到,网友所贴的名单来自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所主办的“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在这个网站上记者的确找到了网友所提及的部分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经济适用房申请公示单。
疑点二
住房公积金“看不懂”
除此之外,按照此146份公示单的内容,记者还发现,两名同属庆安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年收入都在一万余元,而在公积金一项上公布的金额却相差甚远。如,申请人张某在上年收入情况一栏中,所报工资、薪金及劳务报酬所得11580元,住房公积金单位交存部分为576元。而另一名来自同一个单位的职工李某,所报工资、薪金及劳务报酬所得19200元,可是其住房公积金单位交存部分却达到3840元。后者的住房公积金为前者的6倍之多。
还有一位任姓职工,在申报时所报住房公积金单位交存部分为2424元,然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登记的信息显示,该职工公积金月缴金额为793元,按“个人缴一半,单位缴一半”计算,那么单位一年交存部分应为4758元,这与申报金额存在出入。网友表示:“如此之高的公积金,工资待遇也应该不低,这还需要再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疑点三
申购者全无“自购房屋”
再次,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法》中“人均面积”一项,只有家庭无住房和低于45平方米,才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记者在抽样的庆安集团有限公司146份经适房申请公示单中发现,在“住房情况”一栏中,146位申请人所填内容皆为暂住公房、承租私房、借住私房的其中一个,另有少数申购者有两套住房,但性质都为暂住公房和借住私房。146位申请人没有出现“自购房屋”的情况。
回应
西安住房保障中心:公示并非资格通过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住房项目办公室,办公室杨小姐称对审批一事不清楚,而该办公室主任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目前公示的内容只是申请人的申购资格,而这只是申购的第一阶段,同时也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不是说,公示的这些人已经通过了资格审核。
对于网上反映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称已经获悉,同时表示会对每一个申购者的条件进行逐一审核。对于出现大批申购者来自同一个单位一事,这位工作人员称“他个人还从未遇见过这样的情况”。另外,对于网友反映的一些申购者公积金偏高的情况,他称,虽然在申购条件中没有对公积金这项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不过公积金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个人收入水平。如果条件不符合,肯定不能申请。
网友声音
真的挺像“团购”
“一只鱼儿”:经济适用房是老百姓的福利,此事一定要查清楚。
“陕西老哥”:强烈要求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wux”:如果只是一个误会还好,不过表明看上去,真的挺像“团购”……
“yz新”:如果能买房谁愿意挤破头去买经济适用房?被人晒工资,一家老小都在网上公布,以为是好事?有钱人谁愿意凑这个热闹。
本组稿件由记者 谈书 采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