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网讯(见习记者 金丽蓓)顾客购物走出安检门,仅因报警器响了一声,便被超市保安强制扣留,对其进行搜查,观看监控录像后对方却仅用“误会”一词打发,顾客欲询求解决方式,却两天未果。
11月5日晚上8点左右,冯女士陪同其儿子一起到金坛市大统华超市购物,然而结账后出安检门时,报警器滴了一声,随即便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大统华工作人员带至行政部小房间进行搜查。在记者联系到冯女士后,交谈中,冯女士回忆道,“我当时整个人都吓懵了,我儿子也吓坏了,还不晓得怎么回事呢,两个穿着大统华工作服的保安就过来把我拉到小房间去了,我儿子还跟在后面呢,他才17岁,还在上高中呢!”“把我们带过去了,还把小房间的门关的死死的,别人得怎么想啊!”在了解中,回忆起当天晚上的事,冯女士说话也越来越快,甚至眼睛也变得有些水蒙蒙。
冯女士叙述道,当时,工作人员在未有证据的情况下,将她的购物袋内物品倒出,一一核对购物清单,并要求对其私人皮包也进行检查。她当时愤怒非常,为证明清白,一股脑儿将包内物品倒出。冯女士说,“他们才核对了一半的购物清单,就说还要搜包。我当时问他们。‘你们有什么权利?’但是他们身强力壮的,当时还那么凶,我和我儿子都吓的不行。不是要搜吗?那我就倒给他们看,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本来就没偷,难道还怕他们查吗?”然而没过多久,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却突然走出来,表示这只是一场误会。
无奈之下,冯女士只好拨打110以求得帮助,警察到后作了笔录,表示这是民事纠纷,还需要双方协调。之后大统华值班的陈经理出来协商,却表示“反正也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便打算拿小礼品补偿以作打发。
然而冯女士觉得人格尊严受到侮辱,“搜查的时候那么多人看着呢,大概都当我是小偷呢,你说这事儿能就这么算了么?而且我儿子就在旁边,你们说我儿子会怎么想我这个做母亲的?”冯女士表示超市仅用礼品来作为补偿,这让她难以接受,她希望至少得获得精神赔偿。然而超市一直没有给予正面回复。
及至6日中午,冯女士仍未从超市获得任何回应,当她继续询问时,超市另一负责人王经理对其表示道歉,表示超市内经常有母子一同来偷盗,所以有了这么个误会,并让她等到当天晚上五点。然而截至11月7日,超市仍未做出任何举措。
之后记者也从大统华行政部负责人王先生口中了解当晚经过,王先生说,“我们也有录像的,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还是比较客气的,都用标准的请的手势,让她过来下的。”随后,他展示了超市录像中,从超市出口大门到行政部门口的几秒钟时间,彼时,工作人员并位有过激的行为,然而在小房间中内并未有录像监控。“我们也说要给她小礼品做补偿,是她自己不要的。之后还打电话问我们要精神补偿费,还开口要2万元,我们当然不会答应啦。这纯粹是敲诈勒索不是?”
对于此事,双方各执一词,至今仍难以达成统一意见。
点评:在这个顾客至上的年代,居然想搜查就搜查,顾客的人格尊严得不到应有尊重,还是说,大超市就可以比平民百姓多出来这项权利?
我国《宪法》对人格尊严作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在第14条和第43条都规定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保护。法律界人士表示,只有警方有权调查处置偷窃行为,超市对冯女士的怀疑及搜查已经构成了侵犯顾客人身权益的行为,对于此时,冯女士若仍然难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若还是无法达到满意,则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甚至向仲裁机构仲裁,若最终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冯女士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