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新闻网综合讯(http://www.chnn.net.cn)据消费日报报道:江苏姜堰市财政局不顾财政部禁令为当地政府融资平台违规担保城投债,在面对记者采访时,玩起了“躲猫猫”游戏:该局人秘科曹科长在多次请示有关上司后无奈的对记者说,这事你们应该采访市政府,采访姜堰市委宣传部。
之前,记者曾书面采访姜堰市政府,市政府直接将采访对象换成了姜堰财政局,如今,姜堰财政局工作人员又将采访对象推向了市政府,玩起了“踢皮球”!
姜堰市政府职能部门财政局为何将皮球踢向市政府?其态度貌似无所谓,其实内心又虚又恐。国务院对各地政府违规担保城投债的态度十分鲜明: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在明确的法令和自身违规的事实面前,姜堰市财政局面对记者选择了失语。这么做想达到一箭双雕,既对付了记者,也应付了上级,其实是一种失态。
财政部相继出台文件制止财政违规担保
2005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通知规定:地方财政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禁止违规担保。
我国《担保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因此,地方财政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停止对《担保法》规定之外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009年11月6日,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通知再次明确规定:一些基层政府出现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由财政担保的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姜堰市财政局不听召唤顶风违规担保
财政部下发文件禁止财政违规担保才半年多时间,江苏姜堰市再次出现了政府财政违规担保的问题。
2010年6月8日,姜堰城投应收债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宣告成立,该信托计划由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募集资金9,293万元整。该信托募集的9,293万元整信托资金已于2010年6月8日以买入返售的方式全部买入了姜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姜堰市交通局18,363万元(相比9232万元溢价高达97.6%)的应收债权和该债权的孽息及其所有从权利。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姜堰市坝口广场及古民居改造项目。
2010年11月11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姜堰城投应收债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季度管理报告》,该报告为受托人就本信托信托事务向受益人出具的管理报告,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报告书第四项“信托文件约定的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中提到,姜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了提供了两处土地抵押物外,为了保障姜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计划履行债权回购义务,姜堰市政府已授权姜堰市财政局在信托期间安排不低于全部回购资金金额的专项财政资金给姜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用于应收债权的回购,姜堰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将该专项资金纳入姜堰市同期财政预算安排。
姜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公司注册资金73,628.36万元,为姜堰市政府直属单位。公司经营范围是受市政府委托:经营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城市地下管网、地面构造物租赁;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咨询;城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为招商引资提供咨询服务。
像姜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这样的公司一般都是当地政府特地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当城市建设缺少资金时,政府便会通过这样一个投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为了保证城投债资金归还,政府一般都会以政府信用为担保,通常的做法就是把偿债资金列入同期的财政预算安排,由财政局负责清债。而这样做,则违反了“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的有关规定。
姜堰市财政局:你们采访市政府去!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2011年10月20日,记者赴江苏姜堰市财政局采访,谁料竟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情景。
如此“踢皮球”办事作风,如此蔑视国家法令,在姜堰市财政局是否已成风气?在姜堰财政局为城投公司提供财政担保这件事上,究竟有什么见不得阳光的地方,让市政府和财政局互相推诿,甚至不接受采访?有“勇气”违规却没勇气面对?用9,293万元的资金就能买入政府18,363万元的应收债权和该债权的孽息及其所有从权利?拿国家财政的钱作高达97.6%的溢价回购是否存在猫腻?这背后掩藏了什么?国家的法令在姜堰是否被严格执行?有关责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
国务院:对清理后仍然违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举债融资……出现了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国务院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都要严格遵守法律制度规定,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清理规范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清理规范后仍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后:
“孩子”债台高筑必酿成“ 老子”替子还钱
地方融资平台借钱为什么要由财政担保?
信托投资专家作如下解读:
信托公司要求地方财政担保,以保证信托公司按时足额向委托人或受益人还本付息是基于信托公司在监管中有被要求“刚性兑付”的规定。这样一来,依法不应保本的信托业务事实上成了必须确保本息兑付的保本业务。信托公司各级业务管理者,为了避免“犯错误”,只能将防线前移,要求财政担保就成为必然选择。
事实印证了专家的说法。审计署去年6月底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披露,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达10.7万亿元人民币,而这些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以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余额为25473.51亿元,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涉面之大,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
以姜堰市财政违规担保为例,不难看出,地方政府为了形象工程和GDP增长颇费心机。当高层领导来姜堰视察,看到高耸入云的楼宇,宽阔平坦的马路而叫好时,殊不知,这正是“孩子”透支“老子”的信用钱买来的。人们不禁疑问,当“孩子”因欠过多的债务还不起时,是否该由“老子”来替子还钱呢?如果是由“老子”来还钱,那“老子”的钱又从何而来?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1998年,当时的朱镕基总理曾发行2700亿元国债来筹集资金,补充四大银行的资本金。
一年后,中央政府又将1万4000亿人民币的坏账剥离到四个专门收购不良贷款的资产管理公司。尽管央行一再强调,这是四大银行“最后的免费午餐”,但因为新的坏账继续涌现,又在2003年底动用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补充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资本金,为这两家表现较好的国有商业银行到海外上市铺路。
本以为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的坏帐可以借市场的“手”来消耗掉,没有想到历时6年竟然还是要由财政来“埋单”。7年中2万1000亿人民币的大账单摆在全国人民面前,13亿人口,每人都要为此平均支付1615元。
当审计署发布我国地方巨额债务高达10.7万亿,财政部吸取历史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果决发布禁令遏制债务膨胀,面此,姜堰市财政局仍我行我素,顶风行事,公开与国家政策叫板。面对舆论监督毫不在乎,牛气逼人。国家的政策严肃平等性、不可抗拒性、权威性何在?如若任姜堰市财政局违规担保的现象成燎原烈火之势,那么,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整个社会势必被侥幸讨巧,胆大获利所主宰,国务院相关政策将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
看看美国希腊因债务危机导致社会混乱的情景,不要认为洪水很遥远,一旦洪水真正来临,回天无力,悔之已晚!(张恒 江苏姜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