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新闻网综合讯(http://www.chnn.net.cn)据百姓生活报道: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然而,在吉林省松原市东部的扶余县增盛镇兴发村却成了某些人中饱私囊的“生财之道”。
2011年,记者来到扶余县增盛镇兴发村下坎了解到,该村承包土地面积及退耕还林土地面积与上报实际面积不符。据村民李明(化名)说:“金慧英等人在我们村承包的土地有405晌,退耕还林土地面积有102晌,每晌地每年享受退耕还林补偿为2340元,但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多的退耕还林土地,其中虚报数目问题非常严重。”
在兴发村上坎,记者看到一片片芦苇地和草场,而在下坎则是一指粗细稀松的树苗。根据我国退耕还林法规定,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林地,必须是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林地,但是这里显然并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不符合享受退耕还林补偿的标准。
土地承包事出有因
“我们村有块集体土地,1997年村委会将这片土地承包给赵生,承包面积为405晌(405公顷),2003年因某些原因转包给王春和旬艳华开”红星“农场,但是现在这片集体土地基本都由金慧英(旬艳华的妻子)打理。但是,他们当时承包这片土地并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同意,村长等人就私自将这片土地承包给了他们。”李明(化名)如是说。
据李明(化名)说,2003年这里被金慧英承包后,镇里财政所就一直对其发放退耕还林补偿款,102晌的退耕还林地一年能给他家带来238680元“经济收入”,其手续是否完善,他们当时去林管所询问过,林管所并没有告知。据别的村民了解,金慧英家里有关系,土地使用证是一位姓杨的站长给“偷着”办理的。但是这里的土地原本属于草场地,并且还树立着一块名为“国家级生态草项目基地”的石碑,为什么还要在草场地上进行退耕还林?国家一再推行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可是把草退了还林,这可谓“史无先例”。
草场为何变成退耕还林地
退耕还林是把不适应于耕作的农地(主要指坡度在25°以上的坡耕地)有计划地转换为林地。其范围主要标准是以山丘、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的坡耕地上进行退耕还林。
然则,在扶余县增盛镇兴发村却不是这样。以开农场为名进行退耕还林,是国家的政策,还是地方的做法?据了解,2003年国家进行退耕还林政策,针对部分适合退耕还林的地方进行自主自愿的植树造林。但是在兴发村并不是这样。李明(化名)说:“我们村当时是村里强制执行的,他们为了完成任务,将任务派发到每户,让村民都种上杨树,并没有符合自主自愿的原则。”
2011年,记者来到兴发村看到不少退耕还林地,李明(化名)家的退耕还林地,已经颇具规模。据李明(化名)介绍,他家共有20晌土地,其中1.54公顷的退耕还林地,这里主要以种植杨树(小城黑)为主,在他们家的林地里共有2000多株杨树,每晌退耕还林补偿2340元,每年也能得到3700元的退耕还林补偿。但是,在“红星”农场的退耕还林土地上,却只是稀松的杨树。据村民反应,该农场的杨树株距为1米,行距为2米,并从2003年就开始享受着国家退耕还林补偿。
“我们不是眼红,不是稀罕他们那点钱,只是觉得他们这种行为,纯粹是在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可是到了我们老百姓手里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好。村里、镇里甚至到县里,只要家里有关系的,都能沾上这个光。作为一个老百姓,我们只想保住我们的土地,保住自己仅有的饭碗。”李明(化名)愤怒的说。
政府解释令人质疑
就此事件,记者也来到了扶余县政府了解情况,在宣传部的帮忙下记者见到了扶余县增盛镇曲井泉书记和兴发村的代理书记和村长。当记者问道有关金慧英等人承包问题时,曲书记一再说他们是有承包合同的,并说他们的退耕还林补偿款也是根据他们的实际退耕还林面积来进行补偿的,他们家的实际退耕还林土地面积为66.2晌,每年退耕还林补偿154908元;但是就兴发村而言,实际土地面积也就200多晌地,他们家承包的405晌地根本没有那么多,但是土地承包合同的上405晌土是上一届村长和他们签订的。当记者想查看相关文件时,他们说村委会现在没有这个合同,因为换届的时候合同遗失,现在要看合同只能找承包人(金慧英等人)借用。
随后,记者又问道关于金慧英等人退耕还林成活率及粗细不等时,他们说成活率达到了85%以上。因为国家发放退耕还林补偿款是依照实际退耕还林地面积内成活率的多少,来评定是否符合发放退耕还林补偿款的。所以每年镇里林管所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对一部分死亡树苗进行补栽,其中包括(正常死亡树苗和因地质环境不符的死亡树苗)等。所谓细的树苗,是经核实死亡树苗后进行补栽的树苗。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文件指出: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核实退耕还林面积,严格资金管理支出,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和截留挪用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及专项资金。对不认真执行政策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呼吁当地政府就村民反映承包及退耕还林问题:兴发村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协商私自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承包土地与实际面积不符;通过相关部门办理“草原”的土地使用证;上报退耕还林土地面积与实际退耕还林面积不符等问题,迅速查清增盛镇兴发村在退耕还林中的虚报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白交代。
对于政府的回复函,记者从中发现第一份回复函中发现:一,“据群众说,此合同到2016年到期”;二,“据曲友同志讲,他承包那三年开了一部分水田和旱田”;三,“据百姓讲,赵生和金慧英承包时,在2002年前由于修渠,又开垦土地投资近几百万元”。作为镇级政府部门,每一条所谓的事实均为村民说,那么还让村民怎么来相信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在第一份和第二份回复函中,记者均发现有政府给出的金慧英退耕还林面积,第一份为62.7公顷,第二份则为62.1公顷。难道所谓的退耕还林地在短短几日内发生了变化?
在回复函中,记者并没有看到关于“国家生态草项目基地”的说明,对于老百姓反映的退草还林问题,不是一句我们并不是退草还林就可以答复的。
截至记者发稿日,所谓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村民们仍没有看到。作为政府部门连一份土地租赁合同都没有保管好,那用什么来保护老百姓的土地权益呢?
对此事件,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