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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两基层供销社违规出租土地供地产开发
2011-12-02 00:31: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南召县两基层供销社违规出租土地供地产开发 ————县供销社熟视无睹 百万元国有资产惨遭流失!!! 希望南召县县委县政府赶快督促县供销社完善工作中的不足(上图) 本报讯 (记者 韩晓阳) 日前我社...

    南召县两基层供销社违规出租土地供地产开发

    ————县供销社熟视无睹 百万元国有资产惨遭流失!!!

    希望南召县县委县政府赶快督促县供销社完善工作中的不足(上图)

    本报讯 (记者 韩晓阳) 日前我社不断接到一位来自河南省南召县白土岗村民王先生的反映,称在他们镇子上,有人租用国有单位的地,竟然搞地产开发,惊愕之下,他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才发现这是违规开发,权益根本无法保障,为了维护购房者的权益,也为避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他恳请媒体给予关注。

    白土岗供销社出租土地上被开发商建成的楼房(上图)

    为了解以上村民所说,2011年11月18日上午记者赶到河南省南召县白土岗进行了实地走访。

    在车上,村民王先生(匿名)告诉记者:“由于自己的儿子在镇里上班,考虑到儿子上班近和马上要结婚,王先生就寻思着能在镇上购买一套住房,经人介绍他了解了一下位于镇供销社院内的新建楼房,这一了解让王先生顿感不安起来,朋友告诉他,所建楼房用地竟然是开发商用30多万元租来的,手续不全,以后更别想着能办什么房产证,更让王先生担心的是,镇里供销社的老职工为此事告的很厉害,说要拆楼,真要是楼拆了那买了房子的业主怎么办呀!”

    在王先生的引荐下,一位姓李的镇供销社的老职工也赶了过来。

    在车上,李先生一边指着路北胡同里的新楼一边很是气愤地告诉记者:“作为一名镇供销社的职工,近几年从未领过一份工资,更别提缴养老金和领取其它补助什么的了,压根没有,原本属于镇供销社的门面房,也早被单位领导租给有关系的职工或者是街上有头有脸的人,一承包就是几十年,这给卖有啥两样,单位所收租金我们更是没有见到,这不去年来了个姓马的经理的,在未经得职工的同意下,就将镇供销社院内的土地,以30多万元的价格卖于他人搞地产开发,并对外违规销售,我们多次到县社反映,就是不见领导出面制止,反而是今天的楼建成,这楼肯定掺加了领导利益在里面,否则如此违规租地建楼,领导怎能坐视不管。”

    在新建楼房院内,除了正在楼内作业的工人外,记者没有见到镇供销社相关人员,为此记者只好来到邻近的白土岗镇政府进行询问。

    在白土岗镇党政办,一名不愿透漏姓名的工作人员把镇供销社马主任的电话告诉了记者。

    获知记者来意后,在电话里马主任告诉记者:“我已调离白土岗,有关镇供销社院内的土地出租搞地产开发,前期确实是我谈的,但也是在领导的授意下进行,至于其中的细节你们可以去见县社领导,其中周庆斌主任比较清楚。”

    离开白土岗镇政府,记者随即赶往县城。

    14:20,在南召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楼办公室,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当获知记者来意后,郭先生随即用办公桌上的电话与贾淑峰(音)主任进行联系,可拨打多次,话机提示均为:通而不接!

    郭先生只好拨打周庆斌主任电话,话机语音提示为:你所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

    下午15:40,记者终于在四楼办公室见到了监事会的鲁德栓书记和办公室翟晓主任。

    鲁书记告诉记者:“白土岗镇供销社的地是被卖了,好像是卖了30多万元,这事具体由马冯祥负责,马冯祥原来是负责白土岗和四棵树两个乡镇供销社工作的主任,去年因为他倒卖国有资产---私自将路边门面房,未上报就私下卖于他人,所得款项,居然被他和班子成员瓜分了,后经职工举报查实,单位已责成马经理退回卖房所得,县社将门面房予以收回同时也免去了马经理兼任两个乡镇供销社主任的职务。”

    “既然有错在先,为何还能出现白土岗镇供销社土地出租被地产开发这一事件,县社领导是否知道?”记者问道。

    “知道,这个当时,他打有报告,而且会上还研究这个事了。”鲁书记说道。

    “具体卖了多少钱?”记者问道。

    “好像是35万元左右。”鲁书记想了一下说道。

    “是32万元,我记得。”坐在一旁的办公室翟主任说道。

    “这主要还是因前几年我们社搞的股金引进惹的祸,作为基层我们不得不这样呀!”鲁主任接过话说道。

    “报告你这儿有没,我们可以看一下吗?”记者问道。

    “我这里没有,好像这个报告在一把手贾主任那里。”鲁书记说道。

    “这块地单位同意卖吗?”记者问道。

    “这个,我们有文件,省市允许基层供销社可以把闲置的土地出让盘活,或用于其它经营。”翟主任抢着说道。

    “如果是用于商品房建设和买卖,这样也允许吗?”记者问道。

    “这个不允许,但我们的确有难处。”鲁书记说道。

    “这几亩地出让金咋办?”记者再次问道。

    “没多大地,一交土地出让金,这还……干啥。”鲁书记笑着说道。

    “如果不交,如此一来,是不是预示的国有资产流失?”记者紧跟着问道。

    “是的。”鲁书记手托着下巴说道。

    “没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没有《开工建设许可证》更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不是违规售房?”记者又问道。

    “这个,我们不知道,如果没手续,那是不允许的。”鲁书记说道。

    “卖地所得的32万元现金在那里?”记者问道。

    “在白土岗供销社账户里,但开支必须得报县社,有领导签字后才可以支取。”翟主任说道。

    “既然有这32万元,那么白土岗供销社的老职工是否可以领到一部分工资?”记者问道。

    “这个得需要研究决定。”鲁书记说道。

    在接下来记者与鲁书记和翟主任的交谈中,随着翟主任不断外出接听电话,再回来,细心的记者发现,交谈中鲁书记和翟主任说的居然发生了变化。

    翟主任告诉记者:地没有被卖,而是镇供销社与开发商的合作,而32万元,是合作的地款。

    而此时的鲁书记也竭力告诉记者,地是白土岗镇供销社和地产商合作开发的,并没有卖。

    “既然是合作开发,那么售房款县社是否也应派人到现场进行收取,白土岗供销社和开发商之间肯定签有协议,那么协议,县社是否存有备档?”记者问道。

    “不但有协议,而且还有职代会纪要。”翟主任说道。

    “既然有,我们可以看一下吗?”记者问道。

    “可以,不过这个文件应该在白土岗镇供销社。”翟主任说道。

    “你看能否和白土岗现任供销社主任联系一下,将以上两份资料送来。”记者说道。

    在记者的要求下,翟主任拨通了现任白土岗镇供销社主任林海的电话。

    在电话里林海告诉记者:“有协议,但不是镇供销社和开发商的合作协议,而是出租协议,而且最早出租开发的报告,我已上报县社鲁书记和周庆斌主任,他们那里应该有,实在不行,找了我给送去。”

    听到林海如此来说,鲁书记连连说:“这个报告我这儿根本没有。”鲁书记一边说一边打开抽屉翻出档案袋里的文件让记者看。

    而此时坐在一边的翟主任也一个劲地说:“租地建房搞开发,在我们这里很普遍,我住的房子就是如此。”

    “是呀是呀,我住的也是,具体是租是卖我也记不清楚了。”鲁书记一边附和一边又解释道。

    “现在马冯祥在做什么?”记者问道。

    “因为卖门面,被免去职务,停职反省一段时间后,经领导考虑现就任四棵树乡供销社副主任。”鲁书记说道。

    “犯这样的工作错误,停职不久就又被提为乡供销社副主任,这是为何?”记者很吃惊地问道。

    “咱这是公司经营,干部任用,无需组织部门批准,只要社里领导同意就行。”鲁书记笑着说道。

    “马主任违规卖门面房,是何时?”记者问道。

    “是去年吧!”鲁书记说道。

    “既然是一个出过错的干部,更何况且之前因私自卖房,私分公款,居然还能主事白土岗,并又操刀土地违规出租搞开发,难道县社就这样随意放任国有资产流失吗?”记者问道。

    “这个……是领导意思!”鲁书记笑着说道。

    记者与鲁主任一边探讨一边给建在的楼房算了一个帐:依目前南召县商品房售价1500元一平方来算,一层4户,高4层,2栋楼就是30来户,每套房子按100平方米计算,1套房子的价格就在15万元,40套住房,开发商就预示着要有400万元的进账,如果这些房子一旦售出,那么国有税费又将损失多少?如果按照翟主任所说,乡镇土地出让金1亩地20多万元来算,那么白土岗供销社所出租的土地出让金又将流失多少?

    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谈话里,土地从最初的“卖”到“合作”又到“出租”,居然出现了三种说法,而针对每一个说法,鲁书记和翟主任都竭力解释,其努力解释的背后难道还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2011年11月19日上午,就在记者等待南召县供销合作联社相关领导就此事给出解释的同时,又一村民打来电话,告诉记者南召县小店镇供销社的土地也被出租并开发成地产,所建两栋楼几十套房子也早已售出并入住。

    是什么能让一个已受过处分的干部再次“操刀”土地出租,是个人利益的驱使还是单位利益的驱使?南召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坐视基层供销社违规出租土地的背后到底还埋藏了多少秘密?谁又将为两起违规土地出租造成的百万元国有资产流失负责?

    截至记者发稿之日,南召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也未就两基层供销社违规出租土地给出合理解释,更未向记者提供任何相关书面资料。

    针对以上问题,我社将继续关注。

    附图:

    小店镇供销社出租土地上已建成售出并入住的两栋楼房(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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