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超
“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从加强对整治后耕地实行严格保护与管理的角度出发,在更高层面上提出的明确要求,确保土地整治实施效果、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先后于2009年、2010年两次发文强调“农村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要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2010年媒体报道了山东汶上县郭仓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说起国土局开展的土地整理项目,郭仓乡17个村的老百姓谁不拍手称快?地多了,路宽了,老百姓得实惠了!”山东省汶上县郭仓乡王庄村党支部书记老王激动地对说。如今时隔一年零八个月,昔日被百姓拍手称快的郭仓镇土地整理项目上却建起了工业园,原本整理出来的高产田却被建成工业园,民心工程惹民怨!
近日有群众反映,汶上郭仓镇祥远工业园占用刚经过土地整理整治出来的高产农田建起工业园。
11月21日本报记者来到汶上县郭仓镇进行调查了解,在105国道西侧记者见到祥远工业园已经占地约500多亩。从路边工业园项目简介可以看出祥远工业园是郭仓镇的重点项目,规划面积3500亩,园区以祥远机械有限公司为核心。目前工业园区已建起山东祥远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帅邦商贸有限公司、山东融润集团等几家企业,并且镇政府在山东帅邦商贸有限公司设立了郭仓镇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土地整理项目上建起工业园
在105国道西侧记者看到了汶上县郭仓镇土地整理项目宣传牌,据宣传牌显示该项目规模:1502.72公顷,项目投资:国家投资3176万元。在已经圈占的土地内记者看到建筑工人正在忙着建厂房。步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工业园占得这片地都是他们村的高产田,每亩地一年只给900斤麦子,占地也不给签订补偿协议,大伙都怕过几年就不给(赔偿)了,到时候没处说理。他还告诉我们这片农田去年国家才给打了井铺了管道,如今还没有用就建工业园了,还有两眼机井被一个厂子圈进了院子里了。在该村民的指引下,我们在山东利马机电厂内找到了两眼机井,机井房上还有土地整理项目标识。有几个工人正在利马机电厂倒塌的墙头处捡砖头,他们告诉记者,这两眼井是被圈在工厂内,如果不是墙倒塌,很难看到这两眼机井。
在调查采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看到在已经圈占的工业园周围建有不少土地整理和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所盖的机井房和变压器。
镇政府以没有接到宣传部通知为由不接受采访
下午记者来到郭仓镇政府了解情况,记者首先见到负责祥远有限公司的宋保常副书记,宋书记却告诉记者他现在是镇长不负责该项目,让记者向办公室何主任了解情况。何主任告诉记者说工业园不可能有土地整理的机井,工业园占的也不是土地整理项目的耕地。随后,何主任以没有接到宣传部通知为由,拒不接受采访。
县国土资源局以罚代管
记者来到汶上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赵队长说,郭仓镇祥远工业园属于未批先建,至今手续仍在办理中,今年年初已经作出了处罚,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同时向有关部门提起执行意见,对于园区内还有企业正在建设,赵队长说已经作出了处罚,也要求企业停工了,也向法院申请拆除违法建筑,至于有没有执行和他没有关系,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没办法。当记者提出看一下作出的处罚等文件时,赵队长说属于保密文件不能出示给记者。
近日,针对土地法治领域热点问题,国土资源部官员接受专访时表示:目前非法征地往往涉及多种责任,既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刑事责任。为便于认定和实际操作,对于非法征地给被征地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考虑按照侵犯财产罪来认定,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从而形成更直接有效的法律威慑。
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对违法占用农民基本农田(进行了土地整理),违规建设工业园,只是以罚代管,漠视国家法规政策,严重损害农民核心利益。
项目负责人明确工业园区占地为土地整理范围内耕地
随后记者又来到土地整理中心,该部门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祥远工业园所占土地是属于土地整理区域内的耕地。那片耕地已经做过整治,机井也打了,管道也铺设了。部门负责人并表示他们整理在前,企业占地在后。批地的事不归他管,具体怎么办的手续该负责人称他也不清楚。
对于被圈到工厂内的两眼土地整理项目建的机井房,该负责人表示知道此事。他只能告诉企业不能把机井砸掉,上级审核验收项目时能表明土地整理确实做了,机井数量摆在那儿,能证明自己并没有挪用这部分资金。至于其他的,并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对于在土地整理项目上建工业园一事,该负责人称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政策有时候是存在矛盾的。
最后项目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郭仓镇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开工建设始于2009年3月份,因为祥远工业园占地需要变更地性,所以到现在还没有验收。
土地开发整理的目的,根据农业和开发整理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增加农用地面积,重点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条件,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而郭仓乡(镇)却在国家无偿投资的农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上建起了工业园,国家花大资金整治的基本农田成了郭仓乡(镇)地方经济腾飞的垫脚石。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中规定了“农村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要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强化土地整理后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要求。规定:对农田整理,将重点放在了耕地质量的提升上,同时,为防止整理后被占用问题的发生,长期发挥整治功效,规定整理后的耕地要及时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