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11月9日《云南信息报》报道,8日,有网帖爆料,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人民医院曾发出通知,要求各科室7月底前按分配使用完快到期的抗生素(头孢硫眯针3460支,头孢地嗪针2400支);未完成者,从当月的绩效中扣出未完成的任务量。该通知落款时间是6月31日,并盖有公章。此外,该帖还透露师宗县人民医院2009年曾一次进药量达100万元之多,头孢硫眯的单价63.9元,回扣20元;头孢地嗪33.8元,回扣10元;回扣都进入相关领导的腰包。经调查,师宗县人民医院下文要求使用快到期药物情况属实。目前,该院院长已被免职。
【官方回应】
●11月9日,师宗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李主任接受《云南信息报》采访时表示,确实发过通知,也确实在2009年进过一批抗生素,但进药量价值约30万,没有100万;对网曝两种抗生素定价无异议,但绝无回扣一事;2009年买的这批药品可能是管理失误,放在角落里忘了,发现后才用的,这样也是避免给医院造成损失;对“是否是09年买回的药至今还没用完,才紧急处理”的问题不敢确定(院里无这方面的回复),但这批药是根据需要进的;对“医生是否会迫于完成任务,给一些无需用抗生素的病人开药”不敢保证,但医院并未把医生的绩效与完成任务关联起来;在一个半月内,这些抗生素应该消化不完;不清楚有没有医生完成任务。
●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师宗县人民医院办公室,一李姓女工作人员称,此事医院已处理完毕;自己是新来的,领导都不在,并拒绝提供相关负责人的电话。
●11月17日,师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兼外二科主任刘永书表示,不清楚是谁做出的分派决定;曾向药房打电话说,不应该下发通知强制使用;接到通知后,其所在科室要求大家按病情、按规定使用药物,不存在违规使用、滥用抗生素的情况;因有的药品可以替代,加之医生的用药习惯不同,容易出现有的药品积压,有的药品则使用很快的现象。
●11月8日,师宗县委、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及其相关工作组进驻师宗县人民医院调查核实,责令该医院立即停止相关药品的使用,进行整改调查。经调查,初步查证该医院确实在今年6月发过通知,通知涉及内容就是“违规安排使用抗生素”。
●11月11日,工作组作出决定:对该县人民医院院长徐承坤给予免职处理,其余相关人员待进一步调查落实后作相应处理;该县卫生局组织工作组进驻县人民医院进行整顿;给予师宗县人民医院亮黄牌警告;成立师宗县卫生局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检查组,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进行专项整治。
●11月15日下午,师宗县卫生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称,针对此事师宗县卫生局已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师宗县纪委等相关部门正调查此事,等调查结果出来后会及时通报。
●11月17日,师宗县卫生局表示,师宗县人民医院下文要求使用的两种药品已于2011年7月31日前全部用完;此事的主要原因是药品管理不规范;师宗县人民医院使用的药品管理系统是2004年4月建立的,比较落后,对药品使用的抽取、药品库存量等情况只能人工去发现问题,然后才能进行处理。
【调查结果】
经调查核实,今年1至9月,师宗县人民医院共采购药品40个,其中一个为病人指定购买药品,数量为25支。其余39个药品全部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是否有回扣问题,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传播情况】
11月8日14点43分,网友“草跟百姓126”在天涯论坛发表题为“为吃药品回扣,云南省师宗县人民医院使用抗生素不择手段”的帖子首次揭发此事。帖中还贴有该医院分派快到期抗生素的通知,落款人为“师宗县人民医院医务科药师会”。该帖一出,引发网友的转载及热议,阅读数达922次。当日21点55分,焦点贴吧“师宗吧”转载了该帖。有网友认为,“药品回扣已是医院公开的秘密。”
11月9日,《云南信息报》刊文《医院分派任务“消化”快过期抗生素》率先报道此事,该报记者采访了师宗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李主任,所提问题先后得到“可能是”、“不敢确定”、“不敢保证”、“不是很清楚”等回答。当日,该报道被转载了32次。许多网友对该医院的做法表示愤怒,网易广东省深圳市一网友称,“这不是医院,这是屠宰场!”
11月10日,《云南信息报》的报道被《南方日报》、《三秦都市报》摘编,并被各大网媒转载。《西安晚报》、《钱江晚报》、《长江日报》、《市场星报》等纸媒相继发表评论文章,批评医院摊派药物的做法;分析该行为背后的原因;指责院方“不敢肯定”的回应是敷衍了事。当日,相关新闻及评论共40篇。
11月16日,《春城晚报》刊文《师宗县医院院长被免职》报道了此事,当地政府成立了调查组,责令涉事医院停止使用相关药品,涉事医院院长被免职。同日,《中国青年报》刊文《云南一医院强制科室用即将过期的抗生素》也介入了对此事的报道,该报记者采访了师宗县人民医院办公室一李姓女工作人员和该县卫生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得知该县纪委已介入调查。该报道被转载了95次。
11月17日,云南网刊发网讯报道了对此事的处理结果。随后,中国新闻网刊文《师宗县医院快过期药物被“消化” 院长被免职》继续追踪此事。师宗县卫生局副局长柏利坤、李永祥、师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刘永书均对此事作出了回应;网帖曝出的两种快到期抗生素已全用完。该报道当日被腾讯网等门户网站转载了17次。此外,《每日新报》“画里有话”栏目以漫画配文字的形式对“摊派将过期药品”的行为作了生动点评:“眼看药品将过期,急令科室快“处理”。医德沦丧又一例,以药养医大问题。”另外,《健康报》、四川新闻网、光明网、商都网等媒体相继刊发评论文章,或对医院“摊派快过期药品”的行为进行谴责,或分析其行为背后的各种猫腻。当日,相关新闻及评论共31篇。
11月18日,中国新闻网视频频道播发了关于“云南师宗县医院摊派‘消化’快过期抗生素”的视频,内容大致与中国新闻网发出的文字报道一致。当天,《三晋都市报》刊发评论文章《不怕药品过期,就怕医德“中毒”》,呼吁那些利欲熏心的医院和医生及时警醒,让“公益”之魂早日回归,让严重“中毒”的医德早日康复。随后,《惠州日报》也刊发了评论,建议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上下功夫。
【媒体评论】
摊派积压药品致医德沦丧
11月10日,《钱江晚报》评论《库存药猛开,天使变魔鬼》认为,在超市,有些食品临到保质期,还会下架集中退回生产厂家处理。而治病的医院竟不顾病人的健康与死活,为“回扣”竟分派医生任务开积压药品,真乃医德和人性沦丧。
11月18日,《三晋都市报》刊文《不怕药品过期,就怕医德“中毒”》认为,相对于看得见的药品过期造成的有形损失,这种医德沦丧所造成的无形损失,更让人触目惊心。后者所“毒化”的不仅是有形的患者身体健康,而且还包括“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生命至上”等医院安身立命的基础,以及患者以性命相托的信任等良好的医患关系。就此而言,药品过期并不可怕,医德“中毒”才更可怕。
去行政化才能摆脱药品摊派
11月10日,《市场星报》刊文《为何医院要摊派药物?》认为,一些医院管理者给科室及医生们摊派药物,很大的原因在于,他们被药企们的糖衣炮弹绑架了,成为隐蔽的“地下推销者”。让医生们摆脱医院行政体制的控制与垄断,成为自由执业者在当下并不是一件容易事。但总得明白,只有让医生们摆脱药企与行政两种力量的控制,成为立场中立客观的职业工作者,他们才能够有足够底气拒绝这种无理而野蛮的要求。
“不敢肯定”实为心虚
11月10日,《长江日报》评论《“不敢肯定”约等于承认》认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师宗县医院办公室主任基本上一概以“不敢肯定”作答,其根源不外乎有三:一是缺乏应对采访技巧;二是怕实话实说得罪领导吃不了兜着走;三是心虚,觉得承认不是,不承认也不是,才如此唯唯诺诺。心虚往往会语无伦次,一不小心就会露出马脚。该主任恰恰表现出类似的态度,看似留有回旋余地,实则越发引起人们的质疑。
杜绝药品摊派须堵住管理漏洞
11月18日,《惠州日报》刊文《抗生素快过期 医院还在使用》认为,既然医院害怕药物损失,为何在具体采购时不去考虑医院对药物的实际用量,做到心中有数、科学采购?医院这不是很明显在药品采购管理环节存在问题吗?如果医院不在具体的管理上找问题,只是等到药品快过期了,然后硬性要求科室去消化药品,这是个负责任的做法吗?看来,这个问题还得从深层次找原因。
【网民观点】
医院应去功利化
华声在线网友“邓为”:在限期使用快过期药品的事件中,我看到的,只有沦丧的医德、功利化的医院,以及为了完成任务而被行政手段和商业势力绑架的医生们。当药品使用变成了商品促销,当医院变成了商场,哪里还有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哪里还有一丝医患互信的诚恳构建,有的,恐怕只是赤裸裸的功利,以及让人直呼悲哀的医德沦丧。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IP:59.39.*.*):太黑了,为了降低医院损失,可以无缘无故地往病人身上注射抗生素,现在的医生还有一点医德吗?
应对医院用药进行规范
东方网网友“吴应海”:卫生监管部门应从这起荒唐的“消化”临过期药品事件中发现问题,尽快制定出相关细则,对医院的进药行为、临过期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规范,防止有人为了一己之利,盲目大量进药,造成浪费,甚至最终惹出事端。
摊派药品背后是监管的缺位
四川新闻网网友“刘孙恒”:医院的行政监管漏洞恰如“黑洞”。若是行政监管管理到位了,医院怎会如此无所顾忌、堂而皇之的公布此等通知?药监局除了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流入市场前的质量安全,更是对那些即将过期以及变质变劣的物品也要加强监督管理,即时处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而此次药监局存在明显的缺位、失位。
对此事的处理不能止于免职
光明网网友“邓盛友”:该院院长仅被免职似乎处罚力度太轻了,如果给人民健康造成重大损失,作为主管人员的院长是否还应承担其他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呢?当地有关部门应作出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意见。
腾讯江门市网友“逆天子”:这么大的事,只被免职?
【相关链接】http://news.163.com/11/1116/08/7IVGAN6U00011229.html
(摘自2011年第47期《反腐倡廉网络舆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