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钱政府摆平了事。河北元氏县利税大户、拥有众多荣誉称号的“明星企业”,却在较长时间也是排污大户。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发现,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20多家化工厂,多年来将含有氰化钠等毒素的污水大量排放,造成几个村庄的地下水和农田污染,部分群众被迫买水度日(5月2日新华网)。
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是当地的污染大户,却又是当地的财政税收大户。这家企业每年要向县财政上缴利税占县财政收入的近四分之一,因此,获得“河北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中国化工五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然而,这家企业也给当地村民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他们的排污导致当地耕地被污染、庄稼大幅度减产,村民们不敢吃自己种的粮食,还花钱买水喝,更可怕的是,村民患上恶性疾病的增多了……
就是这样一个给当地环境带来恶劣影响的企业却每年拿出一定的“补偿金”由政府协调补偿给村民了事,试图使企业的排污合法化。这里的人民政府不是去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人民币服务”,以牺牲环境和百姓的健康为代价来谋取“政绩”,这不是在造福人民群众,而是在祸害百姓。
政府之所以协助企业花钱消灾,摆平“污染”,说穿了还是错误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在作祟。在一些政府官员看来,地方财政税收是第一位的,发展地方经济是第一要务。在这种指导思想的驱使下,政府自然便成了污染企业的“说客”。
企业为了利润的最大化,用赔偿金来为污染的后果进行“补偿”,花钱“买断”村民的健康权,根本不愿尽企业的社会责任。因为他们的心里很清楚,预防污染需要花大钱,而污染的补偿金与其相比只是九牛一毛而已。政府也打着自己的如意小算盘:“宁愿以牺牲环境和百姓健康为代价”,也不愿意得罪利税大户这个财神爷!政府和污染企业“各怀鬼胎”,彼此心照不宣。污染企业有了政府这个保护伞的强大支撑,也就毫无顾忌地“一污染就是二十年”。
为了经济发展,GDP的增长的重要性确实不言而喻。但也绝不能以GDP“一俊遮百丑”。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中国发展不能以牺牲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三个“不能”,就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对环境污染的漠视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政府协助企业花钱补偿了事,这是一种可怕的现象,是对法律法规的戏说,对人民健康权的漠视。对此,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法律之剑该出鞘了。(汪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