磊鑫矿业公司直接利用尾矿库沉淀清水,以实现水资源重复利用,山边被填埋的树木已干枯。庄小能摄
尾矿废渣通过一条管子排入尾矿库。庄小能摄
东南网-福建日报9月26日讯(记者 卢侨生 见习记者 庄小能 谢玉妹 陈颖 陈小妮) 近日,网友姚先生在福建第一社区发帖,称自己是泉州市永春县下洋镇上姚村村民,该村成片天然林被当地一铅锌矿企业尾矿废渣掩埋,数十亩森林受影响,珍稀植物遭到破坏,废渣水也经横洋溪支流汇入晋江。
现场直击:废渣堆起30米
9月13日下午,记者在姚先生的陪同下来到现场调查。姚先生告诉记者,下洋镇上姚村靠近永春牛姆林旅游区,这里山高水秀,生长着成片天然林,拥有红豆杉、黑樟树、金线莲等珍稀植物,被当地人称为“小牛姆林”。但自从一家铅锌企业落户此地,这里的生态就被改变了。
记者在该村发现:在一个宽约20米的山涧里,废矿渣已经堆满了尾矿坝内的河道,两旁大片的山林被废矿渣掩埋,许多树木枯死,原本繁茂的树林现在也只剩下一些枯枝插在了废矿渣上。整个尾矿坝内如荒凉戈壁,两旁就像“森林墓场”。追溯而上,山风不时吹来一阵阵呛鼻的恶臭。记者在尾矿库上还发现了一洼水池。据了解,这是厂区用来沉淀清水以便再次利用的。记者还在坝底看到,矿坝渗漏的水直接排入流经上姚村的黄洋溪(当地人称“横洋溪”),溪水也受到污染。姚先生说,如果遇到下雨,废渣会直接排入黄洋溪,然后汇入晋江支流,从而对晋江造成污染。
拼图上为鑫泰选矿厂旧厂区,下为磊鑫矿业即将投产的新厂区。目前鑫泰选矿厂旧厂区仍以磊鑫矿业的名义生产。庄小能摄
尾矿坝全貌,坝长有几十米。庄小能摄
据悉,2003年鑫泰选矿厂成立,法人代表姚进仕。2005年姚进仕将该厂转包给湖南人杨志,成立泉州磊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磊鑫矿业),但实际拥有者仍是姚进仕,鑫泰矿业名义上已停产,但仍以磊鑫矿业的牌子在生产,这些情况也得到姚进仕亲口确认。磊鑫矿业于2005年修筑尾矿坝,坝址位于产区下游1.5公里的河道。姚先生称,该坝于2009年底被废渣填满。村民实地测量坝内堆起的废渣垂直高度已超过30米,斜面高度达到48米,整个尾矿坝绵延1300多米,估算山体两边毁林面积约190亩。而这里原本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溪水可供人畜直接饮用。
针对尾矿坝毁林污染的问题,记者又走访了其他多位村民。另外一名姚姓村民告诉记者:“那片树林有很多珍稀树种,很多都被尾矿污染淹死了,有些村民为了救活红豆杉(注: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就将其移植到自己家,可惜还是救不活。”
针对姚先生称尾矿坝已经超过30米的规定界限问题,记者在尾矿坝处采访了一位正在清理山林的村民姚阿伯,姚阿伯带记者来到坝底,介绍说:“这个有没有超过界限,是要看什么标准,如果从坝底溪面上测算的话是没有超过,如果算到溪底的话就是超过了。”而另外一个村民提供永春县国土局测量大队的测量结果(证书编号:丁测资字35105029,测量日期2011年7月8日),验证了姚阿伯的说法。这位村民坚持一定要从溪底开始测算,因为“当年尾矿坝是从溪底开始建立的”。
尾矿坝底部有PVC管,经过“处理”的废水流入黄洋溪。庄小能摄
村民反映:多次交涉未果
据姚先生介绍,针对磊鑫矿业对该村山林的破坏和污染,上姚村村民曾多次上访,并和磊鑫矿业交涉,一开始就要求厂方整改并赔偿。一位被征用自留山的村民向记者反映:2005年修建尾矿坝前,村民并不知情,到了修建时双方才签订赔偿协议。按照协议,厂方以生产队为单位,各赔偿10组、14组、16组三队村民7.5万元、5500元和5.5万元。
到2010年12月,因尾矿坝填满增高,14组姚江和、姚奕德又与厂方签订协议,分别获得3万元赔偿。但其他村民未再获得任何赔偿,多次与厂方交涉未果,向有关部门反映也未得到回应。
矿厂回应:尾矿坝并未超限
记者13日来到厂区采访时,发现厂里除了有几个工人在生产外,主要负责人都不在。随后记者致电厂方相关负责人,鑫泰法人代表姚进仕表示尾矿坝的事情他不清楚,要问湖南老板杨志。姚进仕还称,杨志现在人在湖南,过几天后才能找到他。姚进仕向记者提供了杨志的手机号码,记者拨打显示归属地是湖南,但提示关机。
随后,记者辗转拿到杨志另外一个电话号码,并与其取得了联系。杨志表示,尾矿坝并未违反2004年和村民签订的租用协议,永春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两次实地测量,废渣堆积高度也并未超过30米界限,以后若是超过这个界限,厂方会负责并补偿村民。杨志告诉记者,2004年时,企业和村民签订协议,村民自愿将自留山租用给鑫泰矿业和磊鑫矿业建立尾矿坝,协议垂直高度30米。企业在扩大生产后必须加高尾矿坝高度,和村民协议补偿款不合,村民多次上访主管部门,导致企业停产9个多月。在环保局、林业局、经贸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企业恢复生产。
9月17日记者再次来到厂区,鑫泰矿业的负责人姚进仕接受了记者采访。姚进仕表示尾矿坝的设计和建设都有经过县环保局和安监部门的验收,尾矿坝也并未超出30米的界限,建立尾矿坝的地方都是悬崖峭壁,但多多少少有点毁坏山林。尾矿坝沉淀的水也经过过滤处理,没有出现污染溪水的情况。而村民上访的焦点也只是在加高尾矿坝土地征用的赔偿问题上。
多部门称不知情 村民期待“亮剑行动”
记者拨通永春县国土局企业用地分管部门用地股的电话,得到工作人员回复,称未接手过磊鑫矿业用地申请手续。记者又致电永春县林业局,对方不予作答,要求记者传真,请领导批复。唯一给出明确答复的永春县环保局则称,尾矿坝并未超过设计高度,整个尾矿坝也都经过环评,每个月环保局都会对尾矿坝进行环评。
针对一些地方乱征滥占林地、毁坏林地的问题,国家林业局决定自8月1日到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亮剑行动”,严打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占用林地实施经营性建设、开采矿石均被列入打击重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磊鑫矿业仍然在扩大生产,并没有停止破坏天然林的脚步。上姚村村民寄望“亮剑行动”落到实处,阻止破坏林地和污染环境的行为,保护濒危植物和原始森林。在矿企不断加大生产规模的情况下,永春下洋“小牛姆林”命运会如何,相关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记者将就此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