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笛 任世磊
昨日 (11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刊发了《 3只股票亏损。
实际上,吉林化纤的主营与湖北金环很像,既生产粘胶长短纤,也生产浆粕。资料显示,虽然三季度亏损也源于“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远大于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幅度”,但公司上半年是盈利的,盈利原因为“粘胶长丝及竹纤维的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由于销售价格上升,粘胶长丝及竹纤维毛利率均上升所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化纤产品在去年底今年初曾有几波明显的涨价,不少化纤公司业绩大幅波动。但湖北金环2011年中期就亏了5085万,第三季度仅增加亏损约9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湖北金环亏损额大幅缩减的时间刚好又与当地媒体报道的“公司6月前后完成达标排放”的时间点相吻合。
为什么浆粕生产线的停产和复产,会与公司业绩有上述巧合呢?
记者了解到,浆粕实际上是粘胶纤维非常重要的原材料。资料显示,在纺织产业链上,从上至下依次为:棉花、棉籽、棉短绒、棉浆粕、粘胶短纤、人棉纱、纺织服装。
昨日,武汉纺织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的刘晓洪教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也证实,目前我国化纤厂分为多种类型,主要是粘胶厂、涤纶厂等。而粘胶厂在生产粘胶纤维的时候用到的主要原料就是浆粕。
由此可见,棉浆粕是粘胶纤维的原材料,即湖北金环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据公司早期公告显示,公司的化纤浆粕产能能达到4.5万吨/年。不但自给,还可以对外销售。
显然,棉浆粕的停产,将直接导致湖北金环的生产 “无米下锅”。然而,浆粕污染严重,其主要污染就是产生强碱性黑液。
武汉纺织大学朱平教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浆粕的产量世界第一,很多还出口到国外。浆粕是从竹、棉等物质中提取纤维素,然后通过二硫化碳使纤维素溶解,溶解过后含有大量二硫化碳的废水回收不完全,这样会带来很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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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停产应当披露
对于湖北金环因污染而被环保部门予以停产,却不在信息披露中予以说明的情况,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罗长德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业务变化、进行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因违法违规受到相关权利部门行政处罚,对公司运行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时,均应予以披露。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则表示,如果占到很大的比例,是重要的子公司业务来源,对公司年度收入造成重大影响的话,对公司的股价和业绩有重大影响的话就应当披露。如果没有披露就构成了虚假陈述中的未及时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1条第八款规定: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应包括“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第30条第11款和第16款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责任编辑:曹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