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讯 在本网《 》一文曝光了八菱科技重大关联交易之后,八菱科技在11月16日晚上匆匆出了《澄清公告》,可惜这份澄清公告更像是一份美丽的误会说明,除了重复肯定记者报道的内容之后,并无实际的任何核查的内容,也并未对记者的质疑做出任何合理的解释,与其说是一份《澄清公告》不如说是一份迟来的补充说明。
首先,八菱科技在《澄清公告》中表示八菱科技持有重庆八菱 49%的股份,八菱科技称“公司持有重庆八菱49%的股份,重庆八菱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此为其一,无任何澄清的实质,更像是肯定之前报道。
其次,八菱科技又肯定了重庆八菱的法定代表人赵鲁川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在公告里面赫然出现“重庆八菱的法定代表人赵鲁川虽然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但长安汽车与公司不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不存在两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
可惜的是长安汽车和八菱科技的销售关系昭然若揭,2008年到2011年6月底,长安汽车一直名列八菱科技前五名销售客户的名单上:2008年,长安汽车名列第四大客户,当年销售额为1786.41万元,占营收6.33%;2009年,长安汽车跃升至第二大客户,2382.70万元的销售金额占营收6.66%;2010年,长安汽车名列第三大客户,2159.86万元的销售金额占当年营收4.64%;到了2011年1-6月,对长安汽车形成的销售额占营收比例虽降至2.96%,但依然名列第五名。
如此“唇亡齿寒”的关系,八菱科技却用清描淡述的“长安汽车与公司不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带过,对八菱科技与长安汽车每年数千万销售收入的性质避而不谈,更对为何隐而不报一事绝口不提,只是口口声声表示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
最后,八菱科技又再次“澄清”。其称“2006年4月,重庆长安汽车配件总厂将其持有的重庆八菱620.8万股 股权按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主要是重庆长安汽车配件总厂根据自身需要,将其持有的重庆八菱股权对外转让。”但是长安汽配厂自2000年即开始陆续投资,五年多后,投资没有溢价,甚至连利息成本都无法收回。这样亏本的生意八菱科技却用短短的一句“根据自身需要”带过,到底是本身的何种需要呢?利益需要还是什么?八菱科技给投资者留下了无限的遐想,却认为是对市场的澄清。
纵观整份《澄清公告》,更像是一份对招股说明书的补充说明,一方面为了肯定记者的报道,另一方面披露之前隐匿的关联交易。只是始终未对为何出现这种情况给市场一个好的交代,俨然澄而不清。另外一方面,八菱科技对记者质疑的财务审计有失公信一事也没有任何回应,在“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之后给出的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澄清公告》到底为何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