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将于12月1号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除禁止商品过度包装外,餐饮业提供的一次性筷子也将被禁止。
《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对“服务业的要求”中提出,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倡导宾馆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禁止餐饮业提供一次性筷子。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餐饮企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餐饮个体经营者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