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高管违规交易股票 _
2011-11-23 10:18: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针对孚日股份董事会对此事的处理,北京未明律师事务所张洪明律师说道:《公司法》只赋予了归入权,就董事会而言,其履行了职责。但至于对董事短线买卖公司股票的违法行为,仅有董事会行使归入权对违法行...
针对孚日股份董事会对此事的处理,北京未明律师事务所张洪明律师说道:“《公司法》只赋予了归入权,就董事会而言,其履行了职责。但至于对董事短线买卖公司股票的违法行为,仅有董事会行使归入权对违法行为董事的威慑实在太轻了,还需要监管部门根据《证券法》195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罚款的处罚,按照规定处罚的标准应是3万-10万元。”
实际上,孚日股份高管违规交易股票并不是第一次。今年3月孚日股份爆发了一轮高管集中减持潮,其中公司董事秦丽华一天之内减持507.87万股,套现逾5500万元。
“虽然这次孚日股份董事违规操作涉及金额才1410元,监管层也应该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王先生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