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有关中国基金营销的规定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其他一些问题或许更加严重。2008年12月,浙江证监局发现公司上虞百官营业部存在开立无资金或无证券的账户、自第三方代理取得客户并与之进行佣金分成以及聘用20余名无资格的大学生从事销售等三个问题。
2010年4月,深圳证监局发现公司深圳红岭南路营业部在清理约450个逾三年无交易记录的闲置账户时,在没有妥善取得客户同意前就卖出客户股票,且没有妥善保存交易记录,违反了相关规定。虽然这些账户总市值只有50万元,且直到目前营业部仍未因清理闲置账户而遇到客户分歧,但公司仍然在2010年5月收到了监管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从招股书中可以看出,尽管海通证券表示,上述这些事件并不重大,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并未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但公司同时也在风险因素环节中指出,“不能保证将能够符合所有使用监管规定,或于任何时候均遵守所有适用规例。违反该等规定可能导致制裁、罚款、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任何上述各项均可能限制公司进行试验计划与退出新业务的能力及损害我们的声誉,从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海通证券还提醒投资者,公司还面临诸如“不能确保可维持经纪佣金、承销费用收入、流动资金大幅减少对业务造成负面影响并削弱客户信心”等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致电海通证券董秘金晓斌先生,希望获得公司关于上述问题更详尽的信息。不过截至发稿,仍未能与其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