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喻春来 发自北京
11月24日,国务院对 天然气集团公司在辽宁省大连市的所属企业又连续发生了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2010年 “10·24”火灾事故和大连石化分公司2011年“7·16”火灾事故、“8·29”爆炸火灾事故等3起责任事故。
2010年10月24日大连新港码头油库场再次发生火情。初步判断,是施工人员对103号罐体进行拆除作业时,不慎引燃罐体内残留原油,事故没造成人员伤亡。2011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厂区内1000万吨常减压蒸馏装置换热器发生泄漏并引起大火,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2011年8月29日大连石化分公司厂区内875号柴油储罐发生火灾。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大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对这3起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共给予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原总经理蒋凡、副总经理焦玉瑞,中石油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明辉,大庆石化建设公司执行经理王洪涛等35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大庆石化建设公司、大连七星监理公司和大连市甘井子区北方石化机械配件厂分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石油集团公司8月31日也宣布免去蒋凡大连石化公司总经理职务,调大庆炼化公司总经理冷胜军任总经理。这是中石油系统自2005年吉林石化爆炸事故事隔6年后,再次因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免去中石油系统地方高管。
本月22日晚上,大连新港两原油罐再次发生爆炸失火,这是自2010年7月16日以来大连新港发生的第5次事故。这两个油罐为10万吨级,属于大连大港集团罐区,明火很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有消息指出此次油罐起火是因为雷击导致,不属于人为原因,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具体原因还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