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讯 漳泽电力29日晚间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与部分股份的划转及托管两种方式,实现股权重组。
漳泽电力拟以每股5.56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63,213.88万股,收购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同华发电有限公司95%股权、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大唐热电有限公司88.98%股权;以及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豁口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锦程煤业有限公司90%股权;涉及股权资产近35亿。
漳泽电力分别向同煤集团、临汾宏大发行股份43,267.22万股、19,946.66万股,塔山发电、同华发电、王坪发电、大唐热电、锦程煤业将成为漳泽电力的控股子公司,豁口煤业将成为漳泽电力的全资子公司。
另一方面,漳泽电力两大股东:中电投与山西国际电力,分别将所持漳泽电力18,500万股与11,413万股,无偿划转给山西省资委。这29,913万股股份(占漳泽电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总股本的22.60%)将全权委托同煤集团进行管理,并同意以符合规定的方式注入同煤集团。
同煤集团及临汾宏大持有漳泽电力63,213.8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2.32%;同时,山西省国资委将上述股份全权委托或注入同煤集团后,同煤集团持有或控制(合称“拥有权益”)的漳泽电力股份数量为93,126.88万股,占漳泽电力总股本47.61%,同煤集团将成为漳泽电力第一大股东。
从漳泽电力公布的关联交易报告可看出,公司重组前,控股股东中电投持股占36.24%,中电投为国务院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而同煤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山西国资委,截至2011年6月30日,山西国资委对同煤集团持股数占65.17%。漳泽电力实际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山西国资委。
根据《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十二五”期间需加快建设大型煤电基地,在煤电基地推广煤电一体化开发,重点建设包括山西晋北同煤集团在内的 16 个大型煤电基地。
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注入漳泽电力的资产为同煤集团下属的四个坑口火力发电厂和临汾宏大下属的两个煤矿,在关联交易报告中,被列为落实国家优化能源开发布局政策的具体措施:漳泽电力获得同煤集团全部发电业务资产和部分优质煤炭资源的注入以及稳定的电煤供应,扩大了漳泽电力的发电业务资产规模,有助于漳泽电力扭亏为盈。而对于同煤集团,其电力产业发展受制,漳泽电力现有的项目储备恰好成为互补推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