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友虚假陈述遭证监会处罚 _
2011-12-03 21:13: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04年9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毕,张璞成为友谊实业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苏三友的实际控制人。 但是,江苏三友在其2005年4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2005年至2008年年报和2009年半年报中一直披露纺织工...
2004年9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毕,张璞成为友谊实业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苏三友的实际控制人。
但是,江苏三友在其2005年4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2005年至2008年年报和2009年半年报中一直披露纺织工业联社是实际控制人,与事实明显不符,存在虚假陈述。
证监会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而当事人张璞、葛秋、盛东林等对江苏三友实际控制人变更知情,是对违法行为负责的直接责任人员。
基于上述事实,依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向江苏三友下发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