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保监会纪委书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新权在讲话中要求,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要结合保险业实际情况,探讨研究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当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向纵深发展。
陈新权强调,治理商业贿赂要从源头抓起,要与加强改进保险监管和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要把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要求,体现到监管规定和经营管理的制度机制建设中。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列为监管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证券之星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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