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在11月初称,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而这一度被看作小产权房可能合法化的前提。
“小产权房变成大产权房(国有土地商品房),这部分的口子并没有开。尽管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更早的中央十六届的全会都有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共识,但法律层面并无下文。”
参与国土部门小产权房改革论证的相关人士也认为,目前国土系统内部的倾向是,在城市规划以内的小产权房不允许合法,城市规划以外的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学界是希望所有的小产权房合法,但要做到这一点难度很大。仍需等待国土部具体政策条文,才有可能说明小产权房可以对城市人开放。”
显然相关的改革还需通盘考虑。
扎根农村十年调研的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就直言,他很不支持大规模、激进的土地流转。他认为目前鼓吹争取更多土地权益的多是已经进入城市生活土地闲置的人,而并非还依赖土地生存的人,而考虑到城乡二元的现实国情,在现阶段维持土地制度的稳定性有其必要性。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失地农民约4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