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网站于2011年11月22日发布文件称,揭阳潮汕机场工程2005年10月经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其中占地面积、跑道位置、污水处理厂规模等较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更,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变更部分擅自开工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环保部决定责令揭阳潮汕机场工程停止建设。在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保部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证券之星编辑整理)
分享:
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