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在今后一个时期仍将保持增长的态势。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调查研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用足用好法律。
法院将依法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以及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收受贿赂,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渎职人员。
法院将不断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按照民事立法的规定标准,在规定的幅度内,法官可以适用高限。人民法院将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一步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罪犯财产,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保障受害人的经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