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观点认为上述理由并不充分。“需要改革的是电价的定价机制,而是不是一味地提价,电力的输配成本到底是多少?在现有的体制下并不清楚。”前述能源专家对本报分析,“同时,由于对电煤的临时干预政策效果有限,根据以往的经验,电价一涨,煤价也会想方设法地涨,结果就是形成新一轮的煤电同涨局面,电价上调的效果就会消失。”
同时,国家将在居民用电方面,推行阶梯电价。根据国家发改委11月30日印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将拟实施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即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
其中,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作调整,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提高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受益的水平,第三档电价,控制在第二档单价的1.5倍左右。
《指导意见》也规定,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置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根据《指导意见》,该政策主要在“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中适用,但也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一个经济状况不好的家庭,三世同堂或者四世同堂住在一起,其用电量自然很大;一个经济状况好的家庭,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其用电量相对较小。”前述能源专家指出,“前者要承担较高的电价,而后者享受较低的电价,这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