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增加近一亿,约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3.4%;各省份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日前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扶贫标准提高后,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将增至1.28亿,约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3.4%。
11月2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宣布,将中国扶贫标准从现有的人均年收入1274元,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变价)为标准,大幅提高至2300元,增幅约92%。
按照原标准,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农村共有贫困人口2688万人。标准提升后,中国确认的贫困人口增加近一亿。相应财政扶贫投入也将大幅增加。
根据今日(12月1日)正式公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下称《扶贫纲要》)。中国将扶贫目标定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扶贫纲要》表示,将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实此前向财新记者表示,随着扶贫对象的扩大,中国或会加大救济式扶贫力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
根据《扶贫纲要》,扶贫工作将从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特色优势产业,饮水安全,生产生活用电,交通,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及林业和生态方面着手。
《扶贫纲要》提出,到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有较大提高;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基本健全,县级医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门诊统筹全覆盖基本实现。
此前温家宝11月29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实现全覆盖。
《扶贫纲要》提出,将逐步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
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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