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资本市场的运行更加依存和依赖于信用。随着资本市场规模、广度、深度的日益扩展,资本市场作为信息市场、信用市场、信心市场的特点愈发突出,“三公”原则的实现程度,则决定着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的高低及基础功能发挥的好坏。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始终把惩治失信、鼓励和维护诚信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不断推进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执法体制,切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首次公开谈论资本市场发展思路时强调指出,“资本市场是商业信用发展的结果,是以诚信立足的,应该有责任和信心在诚信建设方面走在最前列。”
从资本市场“信息、信用、信心”三大特点出发,一个健康规范运行、基础功能良好实现、高效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资本市场,当是信息公开透明、各参与主体诚实守信、投资者具备充足信心的市场。在此诉求下,监管部门应严惩市场失信行为,维护“三公”原则,构建阳光透明的资本市场制度环境;市场各参与主体同样应树立诚信意识,恪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从我做起,从当下做起。
严惩失信行为
提高违规成本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运行机制更趋复杂,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也更趋多元化,诱发违法失信的动机因素出现了新变化,其表现形式则更为复杂多样,市场诚信要求因而更加广泛、突出。
法治是立市之基,建设诚信体系,维护市场“三公”原则,必须首先从法律制度体系上,明确可为不可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中国证监会近年来配合立法机关制定、修订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将诚实信用确立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规定了各类市场主体诚实信用的义务和责任,设定了对严重违法失信人员的惩戒制度。对市场违法失信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加大了背信行为的打击力度。
目前有关资本市场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共计52件,其中近六年出台的超过80%,涵盖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的各个方面,惩治违法失信行为的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
执法是诚信市场得以构建、各项法规制度要求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
证监会不断推进证券期货执法体制改革,在充分发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职能作用的同时,成立了专门的稽查总队,目前稽查执法队伍已超500人;并立足于权力制衡和执法专业要求,推动专门成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同时不断加强国家机关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令人欣慰的是,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工作力度的不断加码,使一批大案要案水落石出,证券市场的“硕鼠”逐一现形。
“黄光裕”、“董正青”、“李启红”、“刘宝春”等内幕交易大案、“汪建中”市场操纵大案、“科龙电器顾雏军”信息披露违法等得到刑事制裁,近期查处的“绿大地”、“ 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