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政府正式推出《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
据《规划》,到2015年,山东万元GDP能耗降至0.85吨标准煤,将在2010年1.02吨标煤的基础上降低17%,实现节能7500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实际降耗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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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用电高峰时,山东电网跨省域接手外电750万千瓦。在“十二五”,山东接受“外电入鲁”的负荷将翻番,达到1600万千瓦以上。
在钢铁、有色、石化、建筑等结构偏重的能源和重化工业领域,山东确定5年降耗指标均在10%以上,其中,氧化铝、电解铝、电解铜等主要产品单耗降低15%,山东电解铝和电解铜产量均居全国之首,“十二五”期间,山东有色行业能耗降低目标为17%。
“十二五”期间,山东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总量规模控制在5000万吨,钢铁冶炼企业由21家减到5至6家,以实现行业能耗降低10%的节能目标。
在建筑领域,山东省敲定了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并开始着手编制实施计划。
除了工业领域的传统能源存量降低之外,山东省还在多个领域用能实施“增量换新”,实施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
为此,山东省确定节能装备制造业、节能产品制造业、风电产业、生物质能产业、核电产业和新能源汽车六类新能源产业。
为推广应用新能源,山东省确定实施100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到2015年,新能源在山东省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到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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