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买回7款玻璃吊坠
买家称上当:我要买水晶 商场也喊冤:提前已告知
范先生购买的7件吊坠。
“我以为是精品水晶,结果花了1万多元,买回家的却是7块玻璃。”顾客范先生说,拿着鉴定报告去找国华商场进行赔偿,结果商场推说是营业员的责任,只能退货,不给赔偿。国华商场一层负责人解释说,卖出货时已告知此款不是水晶,但开发票时范先生要求必须写成水晶。
事件 水晶吊坠鉴定是玻璃
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范先生7月4日在国华商场买的7件“千足金精品水晶吊坠”。
范先生说,花10620元买来的7件“千足金精品水晶吊坠”是想送人的,“买回给朋友看的时候,朋友说这不像水晶,让我最好去做个鉴定。”7月9日,范先生拿了其中3个吊坠去全国工商联金银珠宝业商会做检测,检测结果当天就出来了。记者看到一张卡片似的鉴定报告上写着,饰品名称为玻璃吊坠,饰品主石为玻璃。
范先生说:“看着鉴定报告我特别生气,当时买的时候,售货员告诉我是千足金精品水晶吊坠我才买的。但这鉴定说是玻璃!”7月12日左右,范先生第一次找到国华商场,要求进行赔付,但被告知,只能退货,不能赔付。“7月20日左右我又去了一次国华商场,再次找他们谈赔付的事情,国华商场说,可能是营业员在出售商品时疏忽了,跟商场无关。”
记者在范先生提供的鉴定报告上看到,3款吊坠的主石均为玻璃。
各方说法
商场:已经告知不是水晶
国华商场一层负责人刘女士说:“范先生购买的时候,我们营业员已经告诉他这7款卖的是千足金,下面镶嵌的不是水晶。但范先生非要在开发票的时候让我们营业员给他写上水晶,说是他老婆喜欢水晶饰品,看着高兴。”
刘女士告诉记者,那名营业员是刚刚上岗不久的实习生,对业务还不是十分熟悉,所以当时就给范先生开了发票,商场已经严肃地批评过这名营业员了,但没有人能想到范先生会过后回来找事。卖给范先生的吊坠价签上写的是千足金精品,并没有注明水晶。记者在范先生提供的7款吊坠的价签上看到,确实标注的是千足金精品,并没有水晶两个字。
事主:不是水晶绝不买
随后记者致电范先生。范先生否认售货员曾经告知过他吊坠不是水晶,并表示如果当初知道不是水晶吊坠就不会购买了,而且也没有让售货员在开发票的时候写上水晶的字样。范先生说:“如果国华商场还只答应退货不赔偿的话,我就一定会去法院起诉。”
律师:以发票内容为主
就这件事记者咨询了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张律师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价签和发票不统一时,以发票上的内容为主。在标注价签时,商家是没有和消费者商议的,消费者在买东西的时候和商家发生的约定,只有在开的发票上能够体现出来,这时的发票相当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一张合同。
晨报记者 李洁 文并摄
晨报资料 玻璃只能叫仿水晶
负责鉴定的全国工商联金银珠宝业商会的董振信教授介绍说,水晶和玻璃的化学成分虽然都是二氧化硅,但是水晶是天然形成的,而玻璃是人工制造的。水晶分天然水晶和人造水晶,如果商家写的是水晶,肯定是天然形成的,玻璃做的要标注“仿水晶”。
董教授说:“在购买水晶的时候有两个比较基本的鉴定方法,把水晶放在有字的纸上,如果字有重影或者是字体变化说明是水晶。把手放在水晶上面,感觉发凉而不是温热的也基本可以鉴定为水晶。”但是董教授解释,这两种方法只适用于比较大的水晶,想要有精确的鉴定还是要拿到专业的鉴定机构通过专业的仪器来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