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路总段又有两蛀虫受审:涉嫌贪污受贿两宗罪涉案金额200余万
兰州公路管理段正副段长过堂
原兰州公路总段兰州公路管理段段长张守红、副段长伏来红在任职期间,先后利用倒账的方式,分别侵吞129万元、92万元公款,与此同时,两人还多次收受各路请托者奉上的贿赂。9月27日,两人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并肩站在兰州中院受审,与其一同受审的还有行贿者李世红,法庭上,张、伏两人均坚持贪污的公款用来为公家办事。该案将定期宣判。
据悉,45岁的张守红是山东人,1983年刚参加工作时是中川公路段一名公路养护工,靠着过硬的技术,张守红平步青云,先成为单位公路养护的骨干,随后上调至中川公路管理段任段长兼中川收费管理所所长,2005年,不到40岁的张守红成为兰州公路总段兰州公路管理段段长,就在案发前6个月,张守红还荣膺甘肃省先进工作者称号。2011年年初,兰州市检察院接到线索,随后对张守红及伏来红的经济问题展开调查,2011年2月24日、27日,张守红、伏来红先后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2009年至2010年,两人在任期间多次通过包工头倒账私分工程款,其中张守红分得129万元,伏来红分得92万元。
与此同时,两人还利用手中权力多次收受承包商、供货商以好处费、感谢费、年钱等为名的各类贿赂。2007年至2010年间,张守红8次共收受包工头李世红、供货商孙某等人奉上的35万元。伏来红也因主管部分工程受到惠泽,共受贿7.5万元。
法庭上,不到50岁的张守红头发白了一大半,看起来像个古稀老人。其称大部分款项已经上交公家,而另一部分均用于单位业务,之所以说不清是这些大到发奖金、招待上级,小到给职工买西瓜的钱款,都没有明细账目。伏来红则说,自己的职责就是完成段长安排的工作,只是执行者,并非决策者。对于贪污公款的指控,伏来红称实质是对上级交待的公款进行保管。据了解,两人侵吞大量公款,是通过一种以低于中标价的承包单价,将工程承包给施工队,再通过施工队的负责人倒出高额差价的方式进行倒账,案发后,伏来红上缴了35万元。
与两人一同受审的还有永登籍包工头李世红,仅有初中文化的李世红帮助两人倒账的同时,还向兰州公路总段的多名要员行贿。为了承揽工程,李世红多次向张守红、伏来红等人行贿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