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赵县新寨店乡占万亩良田建设工业园区,存在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引起当地村民极为不满,一度引发系列上访事件,给当地造成了严重影响。 赵县新寨店乡工业园区是在2009年就开始建设的,该园区建设占地分别占用了新寨店乡王村、留史庄村、新寨村的地,共计万亩之多。以每亩双800的条件征用。(每年以800斤小麦,和800斤玉米的价格)现在已有多家企业入驻,现有企业正在施工建设。 我们这里的地现在本来就少,都是最好地,每年的收成挺好,现在又拿我们的地建设园区,这样我们就成非农业户了。 我们的地补偿还没有以前的多,在说什么合同也不和我们签,虽然现在是给补偿,要是过几年厂子倒闭了,我们的补偿就没有了,到时地也复耕不了,我们就是农民,没有了地我们就没的吃了。 这些地他们都是按沙土地申请的,你们看看这些地,都是好地,也是我们县最好的耕地了,怎么成沙土地了呢? 园区的建设使农民丧失了赖以生存的耕地,虽然现在每年都给补偿,由于征地的不合理,村民还是怨声载道。 新寨店乡乡政府,经贸办张主任告诉我们,工业园区是省里重点项目,应该有批复。工业园区占地一万多亩是否转换为建设用地,张主任不太清楚,相关的你们问问工业园区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以不知情。 国家对耕地征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该乡的万亩良田又是怎么样取得的使用手续?更不知作为乡政府是土地第一负责人是怎样行使自己的行政职责?其背后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8月22日赵县新寨店乡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给拿过一份内部文电(冀发改传【2011】39号文件)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设立首批省级工业聚集区的通知(冀政函【2011】74号)文件,管委会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没有占用万亩耕地,可是管委会提供不出占地的详细亩数,更没有提供土地立项、规划、土地置换、环评、招拍挂等相关批文…赵县新寨店乡建工业园区是否拥有了各项土地使用手续?是否存在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 以租代征这种形式占用农民土地,租赁期限一般都比较长,随着土地的不断升值,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费也在不断上升,如此发展,租赁双方终究会因租金等问题发生纠纷,由于是租赁合同违法,得不到法律保护,作为以租代征的企业来说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随着城市建设的飞快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势必导致租赁的土地将被国家依法征收,变为国有土地,由于租赁土地合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所建设的厂房也将依法被征收,很有可能由于违法建设而得不到任何补偿,企业很有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可能会血本无归,积存下来的矛盾无疑将会更加扩大,社会矛盾更加复杂。这几年农民靠着自己勤劳的耕作,日子还算是宽裕,可又有谁知道失地农民的痛苦呢!当越来越多的农民被迫交出赖以生存的土地,似乎解决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生活得到改善,但是由于租赁合同的违法性,一旦要求重新恢复耕地用途,而恢复耕地用途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往往要求出租土地的农民来承担,有些建设项目甚至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而无法恢复耕地的用途。遗留下来的问题将会给国家、人民照成不可估计的损失!这种方式对于或许能令追求政绩崇拜的官员获益,但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无异于饮鸩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