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执行“限价令” 陈湛匀教授表示非市场化的行政手段在现阶段是必要的
2011-11-11 13:04: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11月10日,中山市政府宣布即日起全市单套商品住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的,暂缓中网上登记备案以及签约,此规定仅从今天起至12月31日终止,限价52天。对此,第一财经电视在今天专门...
据了解,去年中山房价涨幅为20%。今年4月份,中山市政府发布《关于我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意见》,明确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年度GDP11%的目标增速,即2011年中山新建住房涨幅要低于11%,按要求计算,均价不能超5853元/平方米。
对此,陈湛匀教授在第一财经电视发表观点表示:
1.限购是一项较长期政策,对房地产市场作用时间长;限价是一项较短期政策对房地产市场作用时间较快。用限价替代限购、限价非限购、广东首个公开期限城市做法是一种较温和的办法,可以保护楼市成交量;
2.与限购比较,限价则更明确、更直接。对于资金困难的开发企业,会加快出售跑量,这有助于中山市在年底前能完成市场调控目标。
3.限价是一个非市场化的行为,是行政管理,而不是法制、市场化的行为。为了有效控制房价目标,出台相关调控政策是必要的。目前在房地产市场还不完善的发展阶段时,行政手段是有必要的。
4.降价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与其是现在纠结于拐点是否到来时,还不如限价是一种临时、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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