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李志强报道:日前,本报接到鹰潭王先生投诉称,去年12月,他购买了南昌市满庭春的一套毛坯房,收房时发现有多处需整改的地方,而开发商承诺在10日内整改完成,即使推延了两个多月也未能完成。
据王先生介绍,购房合同约定,2011年8月31日交房。今年9月2日,他接到开发商江西当代节能置业有限公司的催收房产通知书,约定当月5日验收。王先生说,验收过程中,其发现10处需要整改的地方,开发商同意整改并签订了整改意见书,当中注明“尽力在10日内整改完成”。
令王先生感到气愤的是,等待近一个月,仍然没有整改完成。王先生说,又等了近一个月,10月29日,开发商约请其前去验收,结果仍存留3处问题未整改。“开发商让我再找人看看,物业工程部也称不是其负责,两方互相推诿责任。”
昨日,开发商江西当代节能置业有限公司行销客服部一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归满庭春小区的物业工程部负责,他会尽快将此反映给物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