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崇磊 北京报道
创业板退市制度终于要出台了。虽然目前还只是一个意见征求稿,但是作为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后的第二把火,这项制度出台的思路和之前的强调上市公司分红可谓一脉相承,抓住了中国股市的要害——只管融资不管回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份意见征求稿中部分退市审核标准得到了业内的普遍认可,部分激进财经界人士更建议未来将其推广到主板市场中。
威慑力大于实际意义
在深交所出台的意见征求稿中,以丰富退市标准体系为理由,增加了两个退市条件。分别是3年内累计被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及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这两个退市条件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不少议论,尤其是前者,被普遍认为威慑力大于实际意义。
知名财经节目主持人左安龙的观点具有代表性:“连臭名昭著的银广夏也没有达到3次谴责的要求。”言下之意,创业板上市公司基本不会撞线。
根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创业板推出两年多以来,在200多家公司中,只有3家公司受到过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原因均为公司高管及亲属违规买卖股票。其中有一家上市公司因为高管“打新中奖”而受到批评。此外,大部分投资创业板的股民也并不关心自己买的股票有没有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有媒体人士就曾评价,对于股民而言,比起公司高管违规买卖,那些高价圈钱后就跳水破发的股票才更加让人怨恨。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 就认为,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最基础也是最根本的制度之一。“希望这次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新规定,能够正式结束中国上市公司只生不死,劣币驱良币制度性的扭曲带来的现象。虽然任何制度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但创业板退市制度应该是一个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