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监管的原则
公平披露信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首次引入了“公平披露”的概念。“公平披露”指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以使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同一信息。具体而言有以下含义:一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第一时间向全体投资者公布,不得提前向单个或者部分投资者披露、透露或泄露。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其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二是上市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三是在境内、外市场均发行股票或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利益保护是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核心价值追求,通过法律规则、程序规范的落实,分类监管应在市场机会公平性的创造、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的规范、市场交易安全性的维护、投资者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便利性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分类评级体系将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状况,以及投资者对自身权益受保护状况的满意程度等情况置于社会公开评价之下,通过科学评价和披露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状况,通过上市公司自觉强化对自己行为的约束,提升和促进上市公司对于保护投资者的主动性和质量,达到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公平对待中小投资者。我国上市公司中有70%以上都是从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通过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而成的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国有股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现象,中小股东股权分散,持股比率低,难以对上市公司构成有效监督。中小股东是资本市场中的“弱者”,证券监管应该对“大股东”和“内部人”的强势进行有效的制衡,减少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决策。2009年保护基金公司开展了第一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工作,结果显示,股权分置改革以来陆续出台实施的包括大股东集中清欠、遏制和打击上市公司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一系列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是上市公司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仍欠缺主动性,还主要局限于满足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基本强制性要求,能够自愿提升投资者保护标准和质量的上市公司十分有限,中小投资者满意程度也不高。
兼顾监管导向和投资者导向。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一向都是强调服务于监管,采用客观的统一披露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投资者的“信息疲劳”,影响信息披露的效率和效果。而分类监管强调对上市公司区别对待,以信息披露是否对股价有重大影响为原则,因此,凸现了分类监管以服务投资者的意义。
系统配套协调。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思路正进行深刻调整,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亦大力转变,“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的含义不仅仅是极大丰富的交易品种体系,亦包含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综合监管体系。分类监管是一项系统配套协调的工程,需要证监会、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位建立一套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的常态机制。
循序渐进推进。由于任何一种新体制的建立都是需要时间的,分类监管不可能实现“完美的大爆炸”式的一步到位。上市公司的分类监管应该把握好适当的节奏,遵守循序渐进推进的原则,在审慎、稳健、循序渐进地完善监管环境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上市公司所在的经济结构,行业特点,财务表现等多种因素结合起来进行整体分析。
上市公司的分类评价指标
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的研究报告,机构投资者愿意为公司治理优秀的新兴市场企业付出高于一般公司12%-14%的价格。公司治理的优劣是国际机构投资者投资风险评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也是评价中国资本市场优劣的重要指标,但凡论及市场动向、公司业绩、政策效果、股价走势、资产变动等等任何指标,均援引公司治理水平作为论据。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了《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
上市公司拥有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大大降低投资者风险,而无效或软弱公司治理机制下的上市公司对于投资者蕴涵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公司治理水平的评级通过将公司治理信息具体细化为数据指标,一方面,投资者可以通过分类监管清楚了了解各个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并对比一个行业中公司治理的优劣;另外一方面,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潜在风险并警示其采取防范措施。将公司治理作为分类监管标准的意义在于,发现那些可以增加股东权益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和那些有可能增加投资者风险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因此,本文将公司治理水平作为上市公司分类评级、确定分类类别的基础指标。
盈利能力和成长性
不同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上司公司应当归属不同的分类监管等级,其意义在于更加有效促进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良性竞争,更好的引导资本市场中的资金流向,一方面将资本增量投入经营绩效好的企业;另一方面是通过资本存量的调整,以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方式使存量资本从绩效差的企业流向绩效好的企业。对业绩较差上市公司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是切实改善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重要一环。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家具体产业政策的实施,也有效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仅体现在产品市场上,资本市场上的竞争也尤为重要,其实质就是企业能否有效的吸纳资本和筹措资金。只有真正做到让一些差的上市公司摘牌退市,同时让一些好的公司入市,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到应有的高度加以重视,从制度方面培养股市中的蓝筹股,才能真正发挥股市的融资和投资功能,实现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