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
或“本保荐机构”)对雅本化学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雅本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2号”文核准,雅本化学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00
元(“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99,400,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3,373,541.0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1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1)第1788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年产217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21,598.61
21,598.61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分别报经项目所在地的发展和
改革部门备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
部分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1年9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0,938,974.13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元)
年产217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20,938,974.13
2011年9月26日,雅本化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20,938,974.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出具了《关于苏州雅本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验。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李旭巍、许劲认为:雅本化学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938,974.13元,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雅本化学按照《深圳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雅本化学实施上述事项。雅本化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后可以实施上述置换方案。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旭巍
许 劲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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