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落实监管机构近期发布的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多家保荐机构均对所保荐的上市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给出了核查意见。
证券时报记者综合整理了包括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在内的多家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后,发现上市公司内控中普遍存在以下8个方面问题有待改善: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未包含“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的内容;公司尚未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对外担保相关的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委员会召集人为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非会计专业人士;内部审计部门未配置三名以上(含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未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尚未完成向深交所报备公司关联人名单的工作;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履行披露或报备义务。
统计数据表明,上述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据了解,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股票若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为此,企业不仅要有具有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券商为其服务一般要求上市6个月后要与相关保荐机构签订协议,而且公司章程还要有相应条款。
根据深交所公开信息统计,目前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共有53家,其中华安证券、华龙证券、首创证券今年9月才获得相关业务资格牌照。多家上述上市公司已表示将在今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目前对于部分正稳步发展的上市企业谈退市尚早,但保荐机构仍然很认真地将相关规则落实到具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范于未然。”民生证券分管投行业务的副总裁表示。
记者统计了逾50份上市公司的整改计划公告后发现,对于保荐机构提出的整改计划,均有明确的整改措施以及责任人。例如,广宇集团(002133,股吧)待整改的项目、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关键因素均能在自查表中找到。“本轮自查活动不仅给上市公司开具了详细的核查意见,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持续督导工作不是口头说说而已。”深圳某中小型券商投行业务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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