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
一、经查,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方面存在以下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还未经董事会批准。
2、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二、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需经董事会批准。
整改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近期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
2、公司需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整改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近期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