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
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为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尚荣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就尚荣医疗上述议案的事项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
整改计划》的核查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的有关要求,依据尚荣医疗的实
际情况,认真核查尚荣医疗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填写了《深圳市尚
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简称“《自查
表》”),并针对存在未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情况,提出了
具体、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根据深交所通知的有关
要求,国信证券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对尚荣医疗编制的《自查表》进行了核查。
具体的核查意见如下:
1、尚荣医疗编制的《自查表》如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2、尚荣医疗填写的《自查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
实际,不存在隐瞒、疏漏等情况;
3、尚荣医疗制定通过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本保荐机构将督促尚荣医疗按照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计划。
二、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
增资的保荐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就尚荣
医疗子公司增资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000 万元对荣昶科技进行增资,用于荣昶科技补
充流动资金,满足荣昶科技医疗信息化软件研究开发及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壮大荣昶科技的企业规模,提升该公司的竞争力,更有利于
其开展业务;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000 万元对布兰登科技进行增资,用于布兰
登科技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布兰登科技日常经营
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了必要
的承诺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000 万元对荣昶科技进行增资;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中的 5,000 万元对布兰登科技进行增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卫兵陈大汉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