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投资者需要提起重视了,并不是任何一家公司名称中带有“科技”字眼的公司,其产品就一定有多少科技含量,眼下即将在中小板登陆的安洁科技(002635)就是一个例子。
上市前突击入股在A股IPO公司中已不是一个什么稀罕事,但安洁科技却玩起了新花样:2010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吕莉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给其他自然人,而受让方中的三位均为吕莉的朋友,不仅如此公司还和这几位“朋友”签订了对赌协议,从而保证这几位朋友又能赚钱,还不用担任何风险。
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2010年3月3日,吕莉将其持有的共计3.8605%的公司股权(对应154.42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张一梅等10名自然人。其中除七位与吕莉一起创业的高管外,还有三位均为吕莉的朋友,她们分别是张一梅(股份2%)、周兆华(股份1%)、王洪星(股份0.11%)。相关资料显示,张一梅,2007年9月年至今就职于上海宾州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周兆华,初中学历,2005年1月至今就职于苏州电讯电机厂有限公司;王洪星,拥有中国台湾地区长期居留证,2011年11日至今就职于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资讯家电产品事业部专案经理。
而就在张一梅等成为公司股东后不到半个月内,安洁科技就进行了一次增资,其引入了新的股东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该风投的入股成本为7.91元/注册资本,这也意味着半月前张一梅等人实施增资时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就高达7.91元,比张一梅等人增资价格4.50元高出了175.78%。而按40倍市盈率估算,张一梅等人持有的这部分股权的市值高达6000多万元。有业内人士质疑道:“仅仅以朋友关系就可以拿到价格低廉的原始股,张一梅等三位外部股东的突击入股存在利益输送嫌疑。”
不仅如此,吕莉对这些朋友还相当“仗义”,同他们签订了对赌协议,以保证其利益不受损害。吕莉于2010年3月3日分别与张一梅、王洪星、周兆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如果安洁科技在自签订该补充协议三年内不上市,则吕莉回购所转让的股份。同一天,吕莉还同获转股份的其他七位高管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其协议约定,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股权受让人不得出售受让的发行人股权,如股权受让人中途离职,吕莉有权回购股权受让人受让的股权。通过上述协议不难看出,对赌协议“内外差别”巨大,这也让投资者不禁产生疑虑:一家在上市前就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公司,上市后会不会通过各种眼花缭乱手法运作继而掏空上市公司?
(责任编辑:王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