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福建日报》和东南网刊登了《永春“小牛姆林”遭尾矿破坏》的文字、图片报道,反应泉州磊鑫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尾矿坝用地污染的问题,在民众和网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各界人士纷纷关注,更有记者进行了走访泉州磊鑫矿业有限公司。走访发现事实情况与报纸、网上的报道大相庭径,也证实了该报道中最主要的问题即磊鑫矿业尾矿坝用地污染河流、林区,与事实不相符合。
事件发生之后,泉州市林业局、永春县国土资源局以及安监局派出工作组,公安经侦参与调查,记者跟随走访,就《福建日报》和东南网站报道事件进行实地详查。针对磊鑫矿业尾矿坝是否造成污染,调查结果显示并没有发现磊鑫矿业尾矿坝造成河流、林区污染之事。文章报道的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合,该报道中阐述的问题疑为是有造谣者引起,。因山地租赁没有谈妥而未完工的项目,业主确实有按相关部门的要求、规范进行实施,现全部完成。
记者发现,永春县下洋镇上姚村村民以污染为借口,成为与磊鑫矿业的主要矛盾,主要目的在于取得相关的赔偿。而磊鑫矿业的尾矿坝面积和高程确实是按照技术权威部门丈量确认和正规设计方案所实施的,并没有违章违法行为。村民所说的磊鑫矿业尾矿坝造成的污染,实际原因是因为雨水冲刷沉积累积的少许沙砾造成,与磊鑫矿业本身按照正规设计的排水装置没有关系。至于尾矿直排入河流纯属造谣,生产时尾矿排放都是正常堆放在与村民签署租赁协议用地的库区范围内。
记者根据村民所说的磊鑫矿业尾矿坝造成林区红豆杉、香樟树等名贵树种遭受污染,现场走访之后记者并未发现林区有红豆杉、香樟树等名贵树种,尾矿大坝两边顶至底部都是悬崖峭壁,只有大坝上部有些杂木。牛姆林风景区在磊鑫矿业有限公司上游距离尾矿坝至少有二十二公里以上,不可能造成牛姆林风景区的污染。关于网上所报道枯死树木的照片,经记者实地察看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实际上这些枯死的树木都是在省冶金设计院的设计要求和企业与村民租赁协议用地的库区范围内。
记者采访磊鑫矿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在发现报道之后,他们积极的做出了相关的回应,配合相关调查。磊鑫矿业发表《关于尾矿坝用地、高程及排渣、排水事实的说明》,积极回应了报纸和网上的相关歪曲报道,从正面促进了事态的正常发展,避免民众误入造谣者所设好的圈套,让大家看清该谣言的欺骗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