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各方关注的*ST大地的股权转让一事也将受到案件判决的影响。公司称,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中“云南省公安厅对协议转让股份的司法冻结措施已解除”。此次公告的诉讼判决生效后,将按程序解除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
根据此前公告,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计划以2.748亿元的价格,收购何学葵持有的*ST大地股份3000万股(占总股本19.86万股)。虽然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承诺自意向协议签订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无对*ST大地进行资产重组的计划,但是各方均认为这对于陷入困境的*ST大地来说是一件好事。而在法院判决之后,*ST大地在股权转让道路上的障碍也将逐步消除。
日后或将遭投资者索赔 至于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ST大地表示,根据判决结果,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将增加2011年度营业外支出400万元。
*ST大地表示,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400万元,将增加2011年度营业外支出400万元。前期差错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财务部门将根据判决结果对财务报表追溯重述后确定。
另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就已有上海、河北、北京等地律师事务所联合向权益受损的*ST大地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以代理其提起对*ST大地公司、何学葵、承销券商等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后,*ST大地民事赔偿诉讼成立的话,其将成为保荐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第一案。
上周五,*ST大地报收于14.41元/股,下跌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