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频发自然灾害影响的不仅仅是中国。
鉴于今年全球频发的巨灾事件,国际保险业于8、9月连续发出巨灾风险分析报告。瑞士再保险公司本月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目前,今年全球各保险公司因巨灾损失赔付和待赔付的保险金额已达700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数据尚未计入飓风“艾琳”对美国保险业的造成的冲击。而且,仍在持续的美洲飓风季和今冬可能发生的欧洲雪灾仍将继续威胁全球保险业。
根据人保财险统计,过去的一年,国内重大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339.9亿元,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重灾年份。
2010年全球保险业因巨灾损失370亿美元,其中亚洲保险损失在全球相对较小,仅高于非洲。慕尼黑再保险分析指出,亚洲已经是全球自然灾害最多、增加最快的地区之一,其保险损失小,主要是因为保险的渗透率不高。
对此,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曾在相关场合就此做出解释:“相比较而言,发达国家的经济损失绝对值较大,保险损失较高,而在发展中国家,经济损失占本国经济总量的相对值较大,因灾死亡失踪人数较多,保险损失较小。”据统计,中国人保近年来支付的洪灾等灾害的赔付金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之间的比例约为1∶100。而我国灾损额与国家财政支出的比值,低时维持在10%左右,高时甚至可以达到30%以上,而美国的这一指标还不到1%。
财险渗透率最高仅30%
国内保险商难撑巨灾险
国内目前的巨灾保险现状,很大程度上受国内保险业自身发展的影响,导致中国民众的保险意识依然很薄弱。据统计,尽管居民住宅消费发展迅速,但家庭财产保险的渗透率依然很低,大约只5%左右,企业财产险的投保比率也只在20%~30%,而公有非企业财产的投保率则更低。虽然这几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都在35%以上,但财产保险的年增长率却不到15%。
“目前国内市场上并没有相关的巨灾风险产品。虽然保险行业及监管机构目前都在总结国际模式并提出政策建议,但更多的还处于初级水平的重复建设,巨灾保险仍然缺乏可操作的方案。而且,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我们也很难进入这个领域。”某外资保险公司私下向《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坦言。虽然巨灾保险已被再度提上行政日程,但具体情况仍然难以落实。
我国虽然是自然灾害多发区,但由于国内再保险市场不发达,分保方式单一,巨灾保险的损失基本上只能由直接保险公司自行消化。
鉴于我国保险业实际承保能力与技术的限制,此前,国家曾对巨灾保险进行过一系列政策上的调整。例如,在1995年删除了财产保险基本条款中的地震保险责任;2000和2001年,保监会曾连续下发关于地震保险通知,指出“地震险只能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险,不得作为主险单独承保”,以及相应的国际分保原则等等。
“按照目前国内保险业的发展深度,中国保险业难以凭自身的力量发展出覆盖广泛的巨灾保险体系。只需一次巨灾事件,任何保险公司都难以独自‘Hold’住。”美亚财险公司产品部工作人员向记者直言。“幸运的是,目前国内并没有相关的巨灾保险产品。”而平安财险产品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开展地震险业务,但还没有巨灾保险。“目前国内开展的地震险业务,都经过各严格地精算核定和审批,并且按照监管部门的再保险规定进行了相关分保,以分解公司自身的承保风险。”而涉及具体的保险产品,双方都表示并不知情。
农业险动作频繁
安徽 江苏 山东 进度不一
慕尼黑再保险统计显示,2010年的自然巨灾风险几乎都与天气相关,例如暴风雨和洪水。据媒体报道,我国的巨灾保险机制研讨已经进行了数年,由于农业关系重大,巨灾保险可能首先从农业保险巨灾机制入手。
2008年初,50年一遇的雨雪冰冻灾害波及全国21个省区市,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2亿亩,灾后保险赔款近20亿元,而占比却不到雪灾总损失的2%。
8月底,安徽保监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对已在安徽试点三年的农业保险政策进行了首次全面调整。“此次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保费、保额市场化,保费统筹和风险管控全省化,财政补贴差异化,以及加大保费补贴力度等方面。”安徽保监局工作人员向《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解释。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看到,安徽的农业保险试点主要针对由巨灾引起的农作物损失。例如,“水稻种植保险”承保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造成水稻倒伏、茎秆折断、被淹、不能正常成熟或死亡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由于病虫草鼠害造成水稻的减产或绝产损失。水稻每亩保险金额300元,保费为每亩15元,其中财政补贴12元,农户负担3元。
显然,目前实行的政策性农业巨灾保险只是第一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探索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品种和比例,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健全的巨灾保险制度应是一个低保额的政策保险与高保额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安排。即国家补贴的巨灾保险基金只承担低保额的保险责任,有更高巨灾保险需求的,则可以自愿通过商业保险来获得满足。
除安徽外,江苏、山东两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也在探索中。
据报道,全国首家农险保费规模超亿元的地市级分公司在江苏诞生。截至8月末,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所辖的盐城市分公司2011年农险毛保费达1.02亿元。山东保监局也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加大农村市场资源投入力度,推广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风险保障型产品。
“在‘三农保险’方面,今后5年将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开办农民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业务。同时还将开展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业务,探索创新农村保险经营组织形式。”山东保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可以看出,我国的农业保险政策基本参照美国现有的农业保险体系。面对农业巨灾风险,美国政府采取了财政、税收、再保险和紧急贷款,特别是农业巨灾证券化等手段来进行分散和转移。财政补贴方面,一是为农民提供商业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2000年保费补贴率达53%),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二是对公营和私营保险公司提供补贴。再保险方面,联邦政府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即通过分保的形式降低私营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美国农业巨灾再保险率一般维持在20%左右。
财政补贴弊端渐显
巨灾风险证券化成趋势
瑞士再保险公司在8月末出版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政府补贴影响了政府的一般性预算,并可能导致预料不到的后果。虽然政府参与商业保险的情况在各个国家大相径庭,但是“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利用商业保险技能和保险业不断增长的资本实力来承保巨灾损失及其他类型的风险。”
今年年初,西南联交所总经理刘昂生带队访问纽约巨灾保险交易所,试图就四川仿照纽约巨灾保险交易所建立以巨灾保险为切入口的地区性保险交易所的意向,在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业务合作等方面达成共识。然而四川各方参与人士在采访时都谨慎地表示,保险交易所事项还在摸索筹备阶段,暂时没有实质性动作。《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试图就此采访,也被以此婉拒。
据报道,全球咨询公司韬睿惠悦日前表示,一家来自美国佛罗里达州未透露名称的保险公司发行了灾难债券(catastrophe bond )以应对随后将要发生在佛州的飓风“艾琳”灾害。
韬睿惠悦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上述保险公司已经售出总价高达1195万美元的灾难债券。而在此之前,只有部分全球再保险业巨头(如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才会发行灾难债券以转嫁风险并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