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程度超过三级(含)的产品,起售门槛将提高至10万元
从明年1月1日起,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将会明显调高。根据银监会刚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明年起,银行理财产品将实行分级销售制度,理财产品的起售金额将与产品风险程度挂钩,风险程度超过三级(含)的产品,起售门槛将提高至10万元。这意味着,以后5万元能买的理财产品更少了。
门槛提高了
“对于低风险的产品,新规影响不大,因为银行理财产品早已经实行了门槛5万元的准入标准,但对于一些中等风险以上的产品来说,门槛就会提高,我们也会流失不少小客户。”昨天,谈到新规对于市场的影响时,位于府西街的一家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该行目前在售的一款理财产品起售门槛是5万元,但属于中等风险。如果按照《办法》执行的话,那么起售门槛就要提高至10万元了,一些小客户可能就会被挡在门外。
记者了解到,即将实施的新规将理财产品的风险分级与销售直接挂钩。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
分级更严格
“目前各家银行基本都会针对客户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试分级,一般会说明这款产品适合什么类型的客户来投资。新规的实施,无疑会让这一评估方式更加严格。”漪汾街一家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如此表示。记者了解到,对于向客户提示风险这一环节,银行目前虽已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制定了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但出于业绩和指标的压力,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往往会强调收益,少谈风险,致使一些投资者误将年化收益等同于存款利息。
新规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需要自主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个等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当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要在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且如果客户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还需接受二次评估。
“新规短期内肯定会对银行的业务带来一些挑战,但从长远来看,这也是对理财产品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可以促使银行开发更多更加适合客户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本地几位银行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