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中国人寿(15.54,0.00,0.00%)(601628)10月24日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的批复》,同意中国人寿发行10年期和15年期两个期限品种的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按照保监会要求,中国人寿应在收到该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中国人寿曾于201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定期债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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