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机构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威海广泰空
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公开增发股票的保荐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威海
广泰以现金收购其控股股东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投资”)持
有的威海广泰永磁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磁电机”)70%股权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内容
1、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永磁电机主要引进唐山普林亿威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生产电动车用系列永
磁无刷直流电机及控制器、油田用电机及控制器等,经过一年多的生产试制,
120KW 永磁无刷直流电机及控制器已经试制完成,目前处于产品检验调试阶段,
尚未形成销售。经检测该产品性能可靠,技术先进,已具备规模生产条件。目前
公司研发生产的系列电动飞机牵引车、电动摆渡车等机场地面设备,以及电动公
交车等,永磁电机是重要产品配套件,公司未来将是永磁电机的主要客户,为了
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产品配套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收购永磁电机股权。
本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
该交易完成后,永磁电机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但该产
品市场与机场地面设备市场不同,产品能否获得市场认可,以及市场开拓是否顺
利尚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内容概述
(1)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永磁电机成立于2010年6月2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注册地:威海市环
翠区羊亭镇连海路301-4号;股东为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唐山普林亿
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主营业务为稀土永磁电机及控制器的研发、生产、销
售。
永磁电机相关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0年12月31日2011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4,532,310.094,950,335.23
负债总额-402,377.7011,043.45
应收款项总额8,000.0033,000.00
净资产4,934,687.794,939,29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5,494.37-375,482.29
2010年度2011年1-8月
营业收入00
营业利润-65,212.214,603.99
净利润-65,312.214,603.9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
截止至2011年8月31日,永磁电机的净资产为4,939,291.78元,对应70%股权
的账面价值为3,457,504.25元。
(2)关联交易的定价
本次收购的资产为广泰投资持有的永磁电机 7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
3,457,504.25 元 人 民 币 , 以 截 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永 磁 电 机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4,939,291.78元为依据,关联交易的价格等于永磁电机70%股权的账面价值。该
项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该项交易已经威海广泰永磁电机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永磁电机其他股东唐山普林亿威科技有限公司放弃该次股权交易
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收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收购后永磁电机将成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公司表示短期不会出售或转让该部分股权。
本次收购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收购的资产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威海广泰以现金收购其控股股东广泰投资持有的
永磁电机70%股权,将减少今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同意,履行了法定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交易定价公允,保荐机构
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汪晓东张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