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监管部门向各家券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审慎性监管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券商IPO申请涉及业务范围从过去的三项业务拓宽至六项业务,旨在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券商平稳有序上市。
2009年年末,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审慎性监管要求的通知》,突出券商IPO标准须“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具体内容为:公司上一年度经纪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主要业务中,应当至少有两项业务水平位于行业中等水平以上或者至少有一项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十,应当至少有一项业务净收入增长率近两年位列行业中等水平以上。
- 也借壳上市成功。而浙商证券、红塔证券、齐鲁证券等规模相当的券商也都在摩拳擦掌,积极筹备中。此外,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东方证券等大中型券商的上市障碍也已扫清,料将在明年掀一轮上市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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